第142章 拿钱换命

    第142章 拿钱换命 (第3/3页)

押,那么反叛势力的头目、旗帜就还在我们的控制之中。

    “判处三王死刑,是为了亮明态度,而判以缓期,是为了牵制潜在的反叛势力,为天子稳固权力争取时间。至于说,天子权力稳定之后,是不是继续对三王执行死刑,就看三王的认罪表现和社会风向了。”

    费仲拍起了手。

    “审判长真是一位优秀的殷商判官。那么,现在,比干,是不是要执行死刑呢?对了,还是先说说关于子启的保释问题吧。”

    “关于子启的保释,我的意见是批准,但要有条件地批准。比如,高额的保释金、严密的防控举措等等。当然,首先,就是说服那十三个反对派。”

    “哈哈!审判长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真不是。如果我们连几个陪审代表都说服不了,那么我们的决定可能就真的错了。”

    “……”

    “我告诉他们,我们要让子启出去,但不会是赦免,而是让他在监狱外继续服刑。比干和箕子,要继续关押在羑里监狱内,不准保释。放出一个子启,是为了体现天子的仁慈,也是为犯罪者留下一线希望,从而更加让他们安心服刑。这对实现更多犯罪者承担责任有利。用一个子启的保释,换来殷商的稳定,划算。”

    “所以,十三个陪审代表就被你说服了?”

    “是的,我们的殷商公民,就是这么识大体、顾大局!”

    帝辛和费仲立即鼓掌。

    接下来,费仲提出了他与帝辛商讨的方案,计划将比干、箕子的刑罚进行置换。

    基本方案大致为:

    念其王族血脉,且认罪态度诚恳,积极配合执法机构清查犯罪事实,故免其死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子启十五年有期徒刑。比干、箕子身为王叔,教导不力,放任子启在危险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罚三十年有期徒刑。

    但要有他们签字的悔过书。

    并且每个月,都要写一份忏悔书,纠正错误思想,为殷商天子效忠。

    费仲表示,可以采取“以钱换刑期”的办法,促使三王积极劳动,筹措钱财,进行赎罪。

    这其实是变废为宝,利用犯罪者为殷商创造价值。

    总不能这些人犯罪者,还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安逸一生吧?

    当然,这仅仅是费仲的建议,还需要东罚组建审判庭研判之后,产生新的判决。

    不过,就目前来看,东罚认为,依照费仲的建议,没有明显问题。

    死缓,就是给了罪犯一个认罪改过的机会。

    变成有期徒刑,也是合法的。

    这也能体现殷商法律积极向善的价值导向。

    实际上,费仲的建议,就是帝辛的授意。

    在过来和东罚讨论之前,帝辛就已经和费仲提前讨论过了。

    “大王,是要赦免三王吗?”

    “不。不能赦免。殷商法律并没有这项支持。”

    费仲经过试探,终于明白,帝辛是要榨取三王的利用价值。

    三王是政变的罪魁祸首,既然要活命,就要付出一些代价。

    而这些代价,最好就是自由和钱。

    子启虽然保释在外,但行动受限,不能脱离司法部的视线。

    比干和箕子还要继续在羑里再教育学院服刑。

    只不过,要给他们一线出狱的希望。

    但这线希望,要让他们拿钱来买。

    “费仲,你亲自操作。那三位若想减刑,就要付钱。”

    “大王,如果他们想买掉所有刑期呢?”

    “子启可以出狱,但另两个不行!那两个的底线是五年。”

    “知道了。”

    这也就意味着,子启,有可能在多年后,买掉所有的刑期,恢复自由。

    但是比干和箕子,只能不断花钱减刑,而且当减至五年的时候,就不能再减了。

    现在,比干和箕子,已经服刑一年,按照费仲制订的方案,他们还要至少服刑十年。

    十年的时间,足以杀死任何人的势力。

    到时候,即使比干和箕子出来了,也是债台高筑、穷光蛋,掀不起大的风浪。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三王之乱的影响也会渐渐消弭。就算释放三王,也不会遇到太大阻力。

    这就是帝辛对三王的安排——拿钱换命。

    至于三王是否真正悔改,那不重要。

    即使他们再度反叛,帝辛也有能力、有信心将反贼再次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