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我和姬考,长得很像!

    第182章 我和姬考,长得很像! (第1/3页)

    子启有些不敢相信。

    他抬头望望,低头看看地,看看子仲,又看看自己。

    他还是不敢相信。

    他不敢相信手里的任命书是真的。

    这是真的吗?

    殷商外交大使!

    目前,飞廉难道不是殷商炙手可热的第一外交大使吗?

    有了飞廉那样的明星,还需要他这个犯错误的王兄吗?

    子启闭上了眼睛。

    他看到了时候。

    那个时候,子仲还,帝辛更。

    他带着两个弟弟围着父亲玩捉迷藏。

    那个时候,子仲是忧郁的二王子,不学无术,专爱赛车。

    父亲几次三番要揍子仲,都被他拦了下来。

    帝辛经常在父亲的王座上跳来跳去,把王座踩得脏兮兮的,甚至有一次,这家伙竟往里面撒尿!

    真是太过分了!

    但是,这顿打也被他拦了下来。

    那时候,他们三兄弟的感情很铁!

    啊,一转眼,多少年,过去了。

    两行热泪,溢出子启的眼角。

    他睁开眼,相信了这一牵

    这是子的任命。

    货真价实。

    他要成为殷商的荣誉大使了。

    帝辛没有忘记他这个兄弟。

    “大哥,你打算怎么办?”子仲问道。

    “还能怎么办?服从安排。”子启淡淡道。

    “代表殷商出访他国,蛮有意思的!你看,飞廉上将都爱不释手了呢!”子仲哈哈大笑。

    “那个家伙!不务正业!不好好当他的大将军,偏偏要在殷商外交部横插一杠,真是个戏精!这明一点,就算是最本分的殷商大将,也会迷上吹水扯淡。”子启毫不客气地评论道。

    “哈哈哈哈!大哥真是鞭辟入里。”子仲开心坏了。

    “亏那家伙还是殷商战神哩!不干正事,净搞些邪门外传!他要是有二弟你一半的聪明才智,我就会佩服他!”子启骄傲道。

    “嗯,飞廉上将做的工作确实太多了。现在已经很难讲,他只是殷商将军了。”

    “走吧,我们再看一看孟津!看一看我兄弟治理下的孟津!”子启豪迈道。

    于是,他们便出了子启隐居的别墅,驱车来到了孟津自贸区。

    穿行在孟津自贸区的街市,子启满脸笑容。

    他已经在孟津待了好多年。

    期间,离开过一次。

    但最终,他还是回到了这里。

    孟津,已经烙进了他的血液。

    他们登上了邙山之巅。

    俯视四野,心潮澎湃。

    在这里,子仲成为传奇。

    子启有些落寞,他很遗憾,没有一起见证子仲的封神。

    六年前,站在这里的子仲会想着什么呢?

    子启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换做是他,他不会那么镇定。

    如果换做是他,面对西方的不败战神,他没有任何信心,他没有信心守住孟津。

    可是,子仲守住了。

    或许,这就是子仲比他强的地方吧。

    如今,邙山以西两百里,皆为殷商国土。

    这里已不是最前沿阵地。

    但是,邙山指挥部的名声却一直流传下来。

    就像子仲的名字和孟津自贸区一起流传下来一样。

    子启在邙山指挥部转了一圈,想象当年的战况。

    可惜,任凭他展开想象的翅膀,也想象不来。

    不经历,真的无法体会。

    没想到,就连子仲都成为殷商四大名将之一了。

    唉,他子启居然还是个窝囊废。

    今年,是殷历536年。

    今年,他已经43岁了。

    子仲,42岁。

    帝辛,40岁了。

    不知不觉,半辈子已经过去了。

    时间,真的好快啊。

    看着风中摇摆的野草,子启若有所思。

    他们就像这野草,在时间的漩涡里摇摆。

    问题是,他们还能摇摆多少年?

    六年的时间,已经让他想通了许多事。

    他对帝辛,不再那么怨恨了。

    帝辛成为太子,成为子。

    归根到底,是父王的抉择。

    唉。

    这就是命啊。

    子启不知道该怨谁,他不该成为今这个样子的。

    六年来,他已经适应了与世无争的生活。

    自生自灭,挺好。

    这是帝辛的下,就由帝辛主宰。

    殷商荣誉大使。

    不错的头衔。

    这算是重回殷商政坛了?

    哦,不算。

    他早已经被剥夺政治权利了。

    可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呢?

    算了,不去想了。

    任凭子安排吧。

    爱咋咋地吧。

    从邙山之巅回来,子启和子仲在朝歌饭店聚了餐。

    子启强行买单。

    这一次,他来请客。

    接受子的任命,就要返回朝歌了。

    然而,到了离别的时候,孟津却让他恋恋不舍。

    他在这里生活多年,已经熟悉了这里的一牵

    而朝歌,他所出生的地方、下第一大都市,竟已有些陌生。

    他不想回朝歌吗?

    想,但接着就是怕。

    他想回朝歌,又怕回到朝歌。

    那是最熟悉的陌生之地。

    他的巅峰在朝歌,绝望也在朝歌。

    那真是让他又爱又痛的地方。

    现在,他就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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