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陈纲案

    第十八章 陈纲案 (第2/3页)

    去,但是这一件案子却不能太过拖延下去。

    毕竟一本大书,修上一两年三四年,乃至于十几年都是可以的,但是总不能将人关在诏狱之中,不审不断不判吧。

    当然了,这是从宏观上来说的,具体的来说,拖上几个月其实也没有事情的。

    即便是现代一个大案要处理清楚,从审理到判决,一两年的都有。

    所以,对于刑部尚书来说,最好的办法,无非是拖过了风头,等人不注意了,再将这案子给判了。

    但是徐有贞却明白,他是来京师做什么的 。

    不用朱祁镇提醒,就知道。冲锋陷阵就要有一个冲锋陷阵的样子。

    此刻真是万众瞩目,这一次判决的案例,就成为今后很多判案的依据,甚至其中的争执,直接影响到了大明会典的编纂。

    也就是说,太祖时期的剥皮充草不能行了。那么现在大明对贪赃枉法,倒是是一个什么处置。就要看今日了。

    徐有贞说道:“为陛下做事,臣之胆是陛下给的,只是此事,陛下有何示下。”

    朱祁镇起身踱步,一示意,怀恩立即铺上了宣纸。

    朱祁镇手指在无数大小毛笔上掠过,随即捏住一个跟大笔,随即蘸墨,写下一联。

    “自古治国唯治吏,往来司寇要深思。”

    这一联要说有水平,也是平平,但是却将朱祁镇的政治态度表露无疑。

    治国唯治吏,这个论断虽然是后世才有的,但是有着深刻的国学思想的,与管子之术,一脉相承。

    而明代有一个习惯,对各级官员称呼用古称。

    而刑部尚书的称呼,就是司寇。

    徐有贞自然知道朱祁镇的心思了,那就是从严。

    徐有贞双手接过这一副对联,后退行礼,说道:“请陛下放心。臣知道该怎么办了。”

    徐有贞回去之后,立即去了刑部,别的不说,将各路犯官的卷宗给细细的过了一遍,最后他选出了一个目标。

    就是河南舞阳县丞陈纲的案子。

    徐有贞选这个案子,不是因为他大,而是因为他小。

    这就是徐有贞高明之处了。

    徐有贞很明白,这些案子怎么判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皇帝要定规矩,但是官越大,关系网就越复杂。场外因素也就越多,反而不好办。

    唯独陈纲案,很小。几乎是所有案子里面最小的。

    但也很典型。

    只要这个案子定下来了,那么朱祁镇要的规矩就定下来了。

    如此一来,下面的案子怎么判,就好说的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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