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逗秦阳,找乐子
第二百九十七章 逗秦阳,找乐子 (第2/3页)
,我就是未来的rock女王。”
“rock女王?哇哦?你能超越这么多的人?怎么不提崔健呢?”秦阳冷笑道。
崔健是华夏的摇滚之王。
他的声音,在华夏的音乐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笔绝对不容任何歌手忽视。
花爽爽突然腼腆起来:“当然超越不了了,崔健是我的偶像。”
噗!
秦阳有一种恶寒的感觉,敢情这杀马特,也是有偶像的小女生啊,难得啊!难得。
“我睡觉去了,记得把你的音响给我调小一点,如果再耽误我睡觉,我就砸了你的音响。”
“切!你敢,你要是砸我的音响,我就砸烂你的脑袋。”花爽爽示威的扬起了小粉拳。
秦阳已经关上窗户睡觉了。
花爽爽暗骂道:“呸!天天就知道睡觉睡觉!不知道那句话吗?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呸!”
她是一个勤奋的小蜜蜂,喜欢任何勤劳的人,对于秦阳的“懒”深恶痛绝。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秦阳的理论是——该勤劳的时候勤劳,该懒得时候一定要懒。
如果花爽爽见过秦阳在训练时候的搏命,就不会觉得秦阳是懒惰的人了,相反,她会对一个人的勤奋程度,产生相当大的怀疑。
一个人到底是什么动力,才能够保持如此大的热情,燃烧着生命来训练呢?
她聆听了一阵音乐,感觉自己的乐感又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会唱歌的人,一定会听歌。
他们要从音乐里面找到节奏,加强身体的节奏感觉。
所以花爽爽每天早上,都要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从音乐里面感受到强大的律动,从而让自身的乐感进步。
一个小时之后,花爽爽感觉心累,坐下来,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她的脑子里面,突然跳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这样不行啊,如果现在这个状态去参加好声音,我估计秒不了名扬那个天籁小子。”花爽爽感觉很不安。
这次她作为最后一组选手,登陆好声音,目标只有一个——拿第一。
她的座右铭——第二才是比赛最大的输家。
而她现在最大的对手,无疑就是名扬的那个将四名评委全部唱得自动鼓掌,并且还抛出了各大条件来勾引的天籁小子。
当然,花爽爽只知道那个天籁小子的声音真的很厉害,但是她并不知道,这个天籁小子,如今正睡在她家的别墅里,刚才还和她吵上一架,并且被她骂作“懒蛋”。
这也不是说花爽爽的信息很封闭。
恰恰,秦阳在好声音的表现一结束,花爽爽已经拿到了秦阳的录音。
之所以不看秦阳的录像,那是因为花爽爽不喜欢看对手现场的演出,很容易被对手的气势给感染到,影响到自己的发挥。
所以,她一直只在上了舞台之后,才知道自己最大的对手,竟然是……。
花爽爽想起了对手就心烦;“不行!这种紧张的状态去和人比赛,那必须是个输字啊,我需要想个新的办法。”
“唉!要不然,我让秦阳来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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