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下扬州 第九章:取名

    第一卷:下扬州 第九章:取名 (第3/3页)

年间开始检查户籍,便有专门的官吏括户使负责,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各县将户籍编好之后,就集中到州郡抄写?共抄写3部,皆注明某州某县某年籍,州名用州印,县名用县印?一部送呈尚书省,由户部掌管,州和县各留一部?上呈的州籍,一般由州的庸调车代送京城;如果庸调不入京城,则要雇人运送,运费由州府支付?

    唐律规定户籍三年一造,但新籍造好之后,旧籍并不马上废弃,而是要保存一段时间。

    一般来说,州县需保存户籍十五年,尚书省需保存九年,到了高宗年间又改为尚书省需保存户籍二十七年,尚书省将全国户籍汇总之后,将全国户籍抄写四部,长安,洛阳,尚书省和户部各收藏一部,到武朝年间改为抄写三部,取消了送往洛阳收藏的那一部,但是圣人为确保万无一失,继位初就命尚书省继续往洛阳运送户籍。

    李拾遗将包裹中的铜鱼符和户籍取出递给了王忠,王忠一看见铜鱼符立刻弯腰行礼告罪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人,还请大人见谅!!”。

    李拾遗将王忠扶起说道:“你也是奉命办事,那有什么冲撞,快些检查吧!!!”。

    王忠抬眼看去,发现李拾遗并没有恼怒,壮着胆子双手将鱼符接过,只见上面刻着正九品上文林郎李拾遗,又把户籍查看了一番,发现没有问题,又将鱼符和户籍木渎双手奉还。

    大唐自高祖立国就改前朝之律法,将士农工商分开,用不同信物区分,官员会带着鱼袋里面有证明身份的鱼符,凡是亲王与三品官员所带之鱼符皆用金,五品以上用银,六品以下用铜,装在鱼袋中证明身份。

    李拾遗开门时刚刚睡醒,并没有将鱼袋戴在身上,否则王忠这样的老衙役,看一眼鱼龙袋就知道对方深浅了。

    王忠检查完毕后,又向李拾遗请罪,李拾遗百般安慰后,王忠才放下心来,告辞离去,李拾遗待王忠走了以后,看了一眼外边的天色,发现一觉醒来已经到傍晚,起身将外袍穿上走出客房下楼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