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七章 小人物

    第一千六百四十七章 小人物 (第2/3页)

    它的职责是捕盗,并非所有州县皆有,而是大部分集中于漕运附近和江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在西北及偏远地区鲜有见到。

    它就是县衙捕快的一种补充,连主官巡检,它的品级也才从九品,刚刚入流,那其下差役恐怕连吏都称不上了,用后世的话说,也就是“临时工”,可此临时工非彼临时工,后世的临时工工资是兑现的,大都列入了预算,可此时,哪有预算?

    好年景时,县衙以米粮代酬,年景不好时,那就得拖欠,拖欠还是好的,总归还有个盼头,情况糟糕的,那就得自生自灭,谁叫他们是小娘养得呢。

    按理,象这样很不起眼的组织,不会被留传至后世还有人知道,但有个地方所设的巡检司,却闻名通途,令后人瞩目。

    那就是鼎鼎大名的澎湖巡检司,它最早还是元代所设,这恐怕是蒙古外族为华夏做的唯一一件被称赞的好事吧。

    绕远了,回来说说衡阳镇,这个小镇就有一个巡检司,而且从洪武年间就开始设立了。

    前面说了,巡检司除了巡检,余下之人全不入流,干的就是协助县衙捕盗之事,自然,读书人看不上这种角色。

    刚设立时,老朱比较重视,领导重视的,待遇就好,当然是人满为患,可到了万历年间,连正规卫所都没了保障,何况这些各县衙隶属的小组织呢?

    良家子们明里忌惮这些人,心里却是万般看不起,除非是万不得已,他们宁可刨地,也不愿干这种下九流的差事,没工资、得罪人不说,一不小心还得赔上性命,连抚恤都没有。

    这样一来,巡检司人手就不足了,募集标准是一降再降。

    最后,往往是拉一些坊间游手好闲之徒或者地痞、泼皮之类的来凑数,这样一来,巡检司的名声就不再坏了。

    衙门得拢络这些人哪,要是人家撂挑子不干了,上哪再找人手去?这样兵荒马乱的年景,有人看家护院,哪怕是名义上的,也总比没人强吧?

    所以,县衙往往对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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