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蔺止

    第七十三章 蔺止 (第2/3页)



    广白直起身,语气平稳,“已审问结束,丁烨等人为求财而杀曹家人,因听曹家大儿子曹盎历练多年归家,带回来许多珍稀宝物,于是几人趁着曹家大人离家走亲戚,留下五个孩子和两个大人时痛下杀手。丁烨等人多年前在一处秘境得到一张符箓,可困住出窍期修者半个时,曹家留下的人中境界最高者也才元婴期。没能及时发出求救信号,这才酿成惨剧。”七八中文天才一秒记住 ωωω.78zω.còм м.⒎8zщ.cóм

    蔺止将手上处理完的公文放到旁边,朝广白招了招手,广白把手中卷宗放到蔺止身前。

    蔺止拿起卷宗开始翻看起来,良久点点头,双手交握,问道:“你打算如何处置丁烨等人?”

    广白淡淡道:“丁烨为主使,经详细调查,曹家三人死于他手,如此草菅人命,处极刑。郭园杀曹家两人,处极刑。曹家的其他两个孩子无致命伤,因失血过多而死。其余四人虽未直接杀人,但为帮凶,按情节轻重处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

    蔺止站起来,长身玉立,骨似琼瑶,身姿如轻云出岫般潇洒,他沉默了一会儿才道:“阿白,生命是既脆弱又短暂的,我们入官府,主刑罚,对犯饶审判由我们按律法执行,但并不是每一条罪责法律都详细规定,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人端方,心存仁厚,方是处事之道。”

    广白皱眉,“您是觉得我给的惩罚过重?”

    极刑为死刑,判词为极刑的也就相当于被判了斩立决,没有丝毫缓和的时间。

    浮桐法典中的刑法中规定故意杀人罪,处极刑、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白对杀人者的判词大多为处极刑,不论缘由,只看结果。

    而蔺止,除非是真的罪大恶极之人,处极刑,判词一般为无期徒刑。

    蔺止摇头,“我不是在这件事。”

    广白抿抿唇,“师父,法是国之根基,亦是民之依存。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我不赞同您的做法。我有我的处事方法和行为准则,在我看来,只有举手无情的惩罚,才是对无辜者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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