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第2/3页)

荣誉为生命的死士。他们或许没有太好的装备,或许没有太好的训练,但是那种舍生忘死的战斗意志,绝对不是一般军士所有的。

    而且最为关键的,死士并非是国家的死士,而是部队那些富有“领导魅力”将军的私人死士。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都是将军的私兵。所以朱一刀刻意地让朱大去跟部队强调,不抛弃,不放弃!就是死,也要把弟兄们的尸体带回家!

    这个口号别说是那些胸无点墨的军士,就是连朱大听到的时候也不禁为之动容。朱大和江飞他们都敏锐地感觉到,从这个口号提出之日起,这只锦衣卫有了就连神机营都没有的一种东西——军魂。

    当大清早的集合,急行军的过程中数百人一起大吼《精忠报国》的时候,江飞知道,自己这只区区百人的小部队就是遇见上万人的军队也绝不会胆怯,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把它打垮!

    一支强大军队的真正意义,在于它那真正强大的军魂。一支拥有军魂的军队,除非是把它彻底打垮,消灭最后一人,不然它就是不可战胜的。就是全军覆没,也要让敌人付出惨痛的代价!而这种军魂,只有那种极少数的军队才会有。

    很幸运地,朱一刀亲手训练的这支小部队拥有了军魂。而军魂这种东西的关键,在于带队最高将领——表面上是朱大,实际上是朱一刀。

    一个主将的性格是可以直接影响他的军队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一个月后的一天早上,朱大接到了传递来的情报:蒙古的锦衣卫已经掌握了马富有他们走私粮食的路径。

    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蒙古,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王陵慢悠悠地喝了口水壶里的水,滋润了下自己那并不是太难过的嗓子。

    前几天从汪大人那里传过来消息,说有人企图弄掉他和马大人,不过不用担心,麻烦已经解决了。马大人还特地从蒙古那边借了点人,跑到森林里把残余的给处理了。

    王陵其实并不喜欢这么偷偷摸摸地走私粮食。走私粮食给蒙古,不仅仅是大罪,更是对大明的严重威胁。在他的心里,毕竟大明才是自己的祖国,而蒙古,不过是一群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而已。自己押运粮草也只是想挣点活命钱。但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王陵的老婆孩子都住在汝宁府,他并没有选择。

    再多干几票,等到攒够了银子,就跟汪大人请辞,带着老婆孩子回河北老家去!足够了。

    王陵觉得,这种事情只能做一时,绝对做不了一世,而他在很早就皈依了***教,以求得到心灵上的慰藉。真主在上,原谅我犯下的过错吧!保佑我平安无事!

    看来真主并没有听到他真诚至极的祷告。

    从草地上钻出一堆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圆圆的,王陵正在疑惑,箭矢发出死神的嚎叫直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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