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

    发小 (第3/3页)

    “价值连城!”花掌柜美美的抿了一口酒。

    “那要是输了你借点钱给我可好,花爷爷!”林七突然变成一副乖巧的模样,一旁的雨中雁看得内心一阵恶寒,浑身鸡皮疙瘩带着汗毛竖了起来。

    “我觉得他不是你对手,住七天又何妨。”花老头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林七满脸黑线,这老头又不正经了。

    “行!五天就五天!”林七此刻有了底气,一口答应下来。

    “不!七天!”雨中雁脸皮之厚令人发指,此刻竟然坐地起价。

    林七瞬间呆愣在原地,这世上他见过最不要脸的人就是他的上司,叶将军。然后是养育他的花老头,如今又多了一个。

    “好!”林七气的浑身发抖,不愿再和这个泼皮浪费唇舌,“好”字一出口,力从地起,双脚一蹬瞬间弹射出去,单手成拳,一腔愤怒化为一拳之力呼啸着冲着雨中雁而去。

    这一拳来的如此之快,让雨中雁来不及反应,双腿成弓。仓促间一拳迎了上去。两拳相交,一声巨响,雨中雁被轰飞出去,雨中雁虽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输了力量,但也不是等闲之辈,腰腹用力,半空中借一拳之力一个空翻,落地后腿两步,站定。

    “将军好力道!”雨中雁这一句是由衷的钦佩,即便他准备好了与之对轰一记,怕也敌不过这怪力。

    “观你力道稍弱几分,本将军不欺负你,那就用兵器吧,打到你服!”说完花老头早就从里屋取了刀来,扔了过来。

    “仓朗”一声,一口长刀出鞘,声音不似剑声悦耳。反倒浑厚许多。刀长四尺有余,比一般的战刀还长上一尺。刀身宽约三指,通体乌黑,刀刃处闪着森白的寒光。

    此刀随林七征战十余年,沾染了不少鲜血,刀下亡魂数不甚数,戾气摄人。

    “好一把锋利的刀!”雨中雁乃江湖中人,乱世之中走南闯北,见过不少英雄豪杰,好的兵器也见过不少,但是沾染了无数人鲜血的大凶器,还是第一次见。

    “出招吧!”林七单手举刀,指向雨中雁。

    雨中雁也一时技痒难耐,飞身而起,身法轻盈,金铁交接,叮当之声大作,火星四溅,剑法绝妙,大开大合,颇有大家风范,林七只是一味的防守,并没有主动出击,越防越来气。

    你一个色痞,耍一手君子剑是几个意思,越想越气。双手握刀猛然一挥,斩开对方的剑,火星散落只听嗡嗡声不绝于耳,那柄剑承着巨力不停的颤动,震的雨中雁手掌发麻,双手握剑,目光更加认真。

    几十个回合后,庭院中两人兀自站定,之前的交手算是相互了解彼此的实力,林七越打越气,雨中雁则是越打越心惊,此时双手早已被震的失去知觉。

    院门一直开着,不知何时围堵了诸多看客,在门口巴望着,堵得水泄不通。花老头也不喝酒了,戏看完了,没劲!

    下一剑,怕是要分出胜负了,气氛异常紧张,庭院中一碗口粗的银杏此时枝繁叶茂,在风中摇曳。一片树叶悠悠滑落,雨中雁瞬间消失在原地。

    人影闪动,火星四溅,叮叮当当几声响之后,众人再次看清拉开距离的两人。林七依然单手举刀指向雨中雁。对方早已归剑入鞘,安静的站在原地。银杏叶迟迟飘落在地。

    银杏树缓缓倒地,一个碗大的疤。

    林七胸口的衣服,也在大树倒地后崩开一道口子,那是被剑斩开的,林七输了。

    身后花老头顿时气得跳脚,一把摔破酒壶破口大骂:“你个兔崽子,自己想去百花楼是不是!”

    林七回头赶紧给花老头使个眼色,示意他住口,因为在雨中雁出手的时候,林七在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因此故意输了一招。

    “哈哈哈!没想到我仓洲城真是卧虎藏龙啊!”门口走进一行人,为首的是个书生打扮,林七没见过此人,但是知道此人,夏侯牧,现在是林七的主公啊!

    “啪啪啪!”话说完了,手掌还在拍。

    “末将见过主公!”林七单膝跪地!不能失礼。

    夏侯牧上前扶起林七,面带赏识之色道:“方才明明是军司马你赢了,我虽不胜武力,但是也练过些拳脚。何故要让他半招?”这一问让林七有点语结。他本想在这个新主公前藏拙,结果被人识破。

    “去了趟百花楼,一时腿软!”林七不要脸的解释。

    “哈哈哈!”夏侯牧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内心却如明镜,军司马藏拙,无非就是不想为他所用,跟随叶临渊去边关也好,这些人因为上一战,对他心存芥蒂,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化得开的。

    “那么你呢?”夏侯牧回首望向一侧的雨中雁,此人一身剑术登峰造极,最后那一剑,更是快如闪电。

    “在下输给了军司马,愿随他入伍!”雨中雁也明知自己不敌,若不是林七放水,输的肯定是自己。当着这个“书生”的面,如果不能为他所用拒绝他,怕是走不出这仓洲城的。

    “如此甚好!”夏侯牧说完便不再理会二人,而是迎上前去见花老头,行一书生礼,“见过花老前辈!”

    又来一个道貌岸然的瘪犊子玩意儿。花掌柜心里这么想着,也起身还了一礼。

    那块儿陨铁的事情,被传到了夏侯牧的耳朵里,今次前来,就是为了那块儿石头而来。

    铁匠铺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花掌柜带着夏侯牧等人进了房间去看陨铁去了。院儿中一干守卫站的笔直,林七长刀归鞘,百无聊赖,看着雨中雁懒得和他说话,坐着也不是,只好退到门边等候。以他的身份,还没资格跟随主公左右。

    约一盏茶的功夫,花老头又谈完了一笔大单子,带着满脸笑意随夏侯牧出来了。一路送至院门外。

    领走时,夏侯牧回头对林七说:“军司马如若愿意,可留守仓洲,边关荒芜,仓洲城这小院儿,是你安身之所,是去是留你自行决断!”说完,上了一辆马车,带着浩浩荡荡的人群扬长而去。

    “瘪犊子玩意儿,收买小爷!”林七嘀咕一句,却不料背后被花老头狠狠一脚踹翻在地。

    “什么收买,那是老夫让了一大箱钱给你的好处!”说完一甩衣袖进门了。

    林七索性坐在地上不起来了。若有所思,到底是去是留。这是一个大问题。

    傍晚时分,仓洲城内最大的府邸内十几人护送着一辆马车拐进了城东胡同里。来人卸下了一口大箱子,便离开了。林七和雨中雁将大箱子抬进里屋,屋内众人都在,花老头迫不及待的搓着双手,两眼放光!

    箱子打开,只见里面堆着满满的一箱金银。金光闪闪,煞是好看。看得众人不断吞咽口水,长这么大,谁见过这么多金银。

    “在下要住百花楼,今日一战,是在下赢了!”雨中雁看着这么多钱,也不顾白天认输的事情,开始耍无赖。

    “这么多钱,你咋花啊?”林七咂咂嘴双手在箱子里翻动,完全不理雨中雁在说啥,转而问花老头,当下的意思是,“你花不完,小爷替你花!”

    “怎么说你也算是我孙砸,这一箱钱,给你取个媳妇,买个宅子,剩下的,就是老夫的棺材本!”花老头简单的把一箱钱安排的明明白白。继续又说:“本来两箱,为了让你留在仓洲,就只有这一箱了。”

    “败家玩意儿!”雨中雁打定主意吃定这对爷孙了。本来拿了剑准备走人的,现在倒好,想走也走不了,那就讹回来,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宅子不挺好吗?买宅子作甚,战火连天的,一把火全没了。”林七对于身外之物毫不留恋,见过太多的死亡,对于财物很是看淡。今朝有酒今朝醉,醉卧沙场几人还。

    朝不保夕的年月里,生命显得格外脆弱和美丽,就如同白日里见过的那位姑娘,还未取花名,年纪轻轻卖身青楼。一朵花来不及绽放就开始凋零。

    “我要买个姑娘!”林七看着一箱金银冷不丁的冒出一句。

    “哪家的?”花老头也盯着一箱金银漫不经心的问。

    “百花楼的!”

    “... ...”花老头一阵沉默。

    “我也要!”雨中雁也盯着一箱金银发表自己的想法。

    “留在仓洲,就给你买!那一堆莺莺燕燕你要多少爷给你卖多少!”花老头说完转身离去。

    身后林七看着一箱金银疙瘩,显得索然无味,长叹一声出门而去,雨中雁看着一箱金银不知如何是好,将箱子锁上随林七的脚步而去。

    城东铁市并不喧闹,但是拐几个弯,到了百花楼的地段,就开始变得繁华喧嚣了。借着昏暗的街灯,雨中雁看着林七的背影,一道长长的影子拉的好长,影子中林七的脑袋随火光跳动,雨中雁看着这道影子,很想给他脑袋上踩两脚,但是抬头望去,发现这个潇洒的将军此时很落魄。就像一个仓皇逃窜的小兵。

    又到了百花楼,张妈妈大老远就看到了林七,小跑着迎上来,双手搀着林七往百花楼走,胸前一堆柔软蹭着林七的胳膊,让林七很是尴尬。

    还是白天那间花房,还是那个美丽的姑娘,此时再见林七,眼中多了几分惊喜,又心惊,又欢喜。

    只是林七此刻没了白天那份心情,眉头微皱着,坐在桌前不停的灌酒,许可姑娘默默的坐在他身侧,不停的给他倒酒,看他一饮而尽,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四五壶酒下肚,林七抬起微红的脸问:“愿意跟我走吗?”

    许可小脸儿微红,双目含着笑意,羞羞的点了点头。当夜,林七立了字据,差人将许可送回了小院,钱自然由花老头付。林七则是出了百花楼,在隔壁酒肆买了三坛烈酒,烧穿肠。

    雨中雁留在百花楼不肯出来,他要住三天。

    长长的街道。越往南越冷清,林七掂着三坛酒,走的很慢,此去城南叶府,他要去见一个人,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他希望脚下的路能长一些,长到他能想出如何开口。

    再抬头,人已经到了叶府门口,大朱门,铜钉密布。叶临渊祖上是武朝开国功臣,虽然武朝倾颓,但是叶家在仓洲,一直都是大户人家。有爵位。

    即便各地起兵造反,叶家,也只是招兵买马守护仓洲,并没有真正谋反,最终被迫无奈,才入了夏侯牧麾下,坐实了谋反的罪名。叶家老爷子还建在,叶府高手如云,林七不敢造次,老老实实去叫门,由管家一路引进。

    叶府很大,叶家人丁兴盛,叶临渊有自己的院落,一家人其乐融融。

    此时叶将军早已在庭院中摆了酒菜等林七,叶将军从招兵买马开始就认识林七了。林七是仓洲城内有名的浪荡公子哥儿,花掌柜的爱孙,虽然花掌柜一没钱二没权,但是在仓洲城,谁都得给花掌柜一点面子,因为花掌柜身世不凡,此处不赘述。

    林七一脸真诚的微笑带着三壶酒上前行了一礼,坐定。

    “听说今日主公去了铁匠铺找花掌柜,临走时,许诺你可留守仓洲。你来,便是为了此事吧?”叶临渊一语道破林七此来用意。

    林七什么都没说,灌了一口烈酒,烧的满脸扭曲,一口入腹从喉间一路烧到胃。

    “爽!”林七呼出一口酒气大喝道。

    “还听闻,今日你去了百花楼,推到了一位小姐姐?”叶临渊也灌了一大口,低着头脸皱成一堆。

    “还真他妈爽!”叶临渊也大赞一声。被烈酒烧得浑身血脉奔流。两人推杯换盏,从相识,说到一起杀敌,从两人一起厮混,到见惯了死亡。

    酒过三巡,叶临渊拿了根儿筷子又开始敲敲打打,叮叮当当不绝于耳。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叶临渊又开始扯着破锣嗓子唱诗经了。

    “真难听!”林七说着又灌了一口。

    叶临渊只好住嘴,手中筷子不停的敲敲打打,每当惆怅,这个破习惯总是改不了。

    临走时,林七答应了叶临渊护他一家周全,此来,算是践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