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罗文干案

    第389章 罗文干案 (第3/3页)

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他们风闻阁员们在黎处闹事。邀集二十余位议员,急冲冲的赶来,吓得阁员们从侧门溜走。

    吴等看到楠木桌上还没有盖好印的大总统命令,就威胁黎不可盖印,同时告诉黎说:国会对罗即将提出查办案,总统应俟查办案送到时据以发布命令,交法庭依法处理。

    黎这时已没了主意,听吴等这样一说,也就只好同意把命令搁置。

    二十日,在居仁堂举行了府院联席会议,阁员除了罗文干外全体出席,讨论罗案处理问题。

    先由黎报告经过,然后王宠惠表示意见,他说:“此案未经内阁同意,总统仅凭议长片面之辞,发令逮捕阁员,实在是有问题的。这已经不是钧任(罗文干)的个人问题,而是牵涉到责任内阁制的存废问题。今天我们必需弄个明白。”

    这时阁员们物伤其类,所以个个都面带忿怒之色,黎内心也觉这件事做得太莽撞,所以很委婉地说:“我应当认错。”

    高恩洪用手指着黎的鼻子说:“认错就能了事吗?必需想个补救和善后办法。”

    黎尴尬地说:“怎样补救,请大家想个法子。”

    孙丹森主张首先恢复罗文干的自由及其个人名誉。

    高凌霨认为这是法庭的责任,不必在这里讨论。张绍曾附和高凌霨的主张。高、张现在是保定派,与吴景濂立场一致,志在倒阁。

    内阁中分成了两派,保定派的阁员认为奥债一案未提交国务院会议讨论,内阁应负违法责任。王宠惠则反驳说,这是手续的错误,即使内阁有责任,须受处分,也不过是行政处分,而不能加以刑事处分。

    高恩洪则集中一点攻击,认为总统叫步军统领捕人,尤其是逮捕现任阁员,实在是违法,置司法机关于何地?

    黎否认曾命警察总监将罗文干捕送法院,于是王宠惠、孙丹林、高恩洪一致谴责薛之衍曲解总统命令,应当予以撤职处分。而黎又感到自己不该把责任推给警察总监,因此又强硬地说:“这事和薛总监无干,是钧任自己要求到法院去的,整个事件都应该由我负责,你们一定要办人,就请先办我好了。”

    黎最后这句话声调特别高,表示他已沉不住气。

    高恩洪连喊:“不敢,不敢。”

    但是王宠惠、顾维钧、孙丹林、汤尔和则一致认为黎自己做错了事,不面对现实,反而盛气凌人,实在太不公平。因此大家忿忿不平地表示,总统既不肯撤薛之衍之职,那么就请总统撤我们的职吧。因为问题总有一方不对,总统对,当然是我们错了。任何事情总要有个水落石出,不能马马虎虎。

    黎这时已横了心,所以厉声说:“好,要不干就大家都不干,我先行辞职。”

    张绍曾和高凌霨都是保定派,保定派的目的是倒了阁还要迫黎下野,这样才能大选,才能把曹锟拥上台。

    看见闹成这样,正中下怀,张绍曾说:“大家辞职好了,我已经单独提出了辞呈。”

    正在不可开交时,忽然侍卫人员来报告,说有一大群议员又要来见总统,人数不下一百人。

    黎赶忙吩咐,招待在外面坐。

    可说时迟,那时快,议员们已经闯了进来,个个都像凶神恶煞一般。阁员们一看,这是诚心来闹事,于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再一次从侧门溜之大吉。

    阁员们已经溜走,黎就客客气气地把这些议员敷衍一番,送走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