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第一支警察部队

    第43章 第一支警察部队 (第3/3页)

新兵的质量,袁世凯在小站募兵章程的基础上,又主持制订了募练新军章程十一条和募兵八条。

    这样一来,一个新型的征兵制度也在袁世凯领导下建立了起来。

    募兵章程对新兵条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年龄在二十到二十五岁,身高四尺八寸以上,能举起一百斤,每小时能行军二十里。

    吸食大烟,素不安分,犯有事案,五官不全,体质软弱,有眼疾者一律排除在外。

    不但要看本人条件,还要看家庭背景。

    所征之兵由各级官府推荐,要保证是当地固定人口,要查明住址和三代以内家庭人口和财产情况。

    流民、游民、溃勇等身份不明者不得推荐。

    官兵按级别饷银有明文规定,头目每月饷银五两,正兵四两二钱。

    头目每月扣下一两五钱,正兵每月扣下一两,这些扣下的银两,每六个月派人送到家中。

    袁世凯最早的那个把兵士的饷银直接交给其家部分的想法,在这里终于得到了实现。

    要求地方官保护兵士的家属,遇有诉讼有特别的照顾,军属免除部分的差役。

    这个章程保障了兵源的优良,提高了军人和家属的社会地位,减轻了军属的经济负担。有力地冲击了人们多年形成的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老观念。

    除此之外,袁世凯还干了一件更出彩的事。把军队分成常备兵、续备兵、后备兵。

    常备兵就是现役军人,时限是三年,享受全饷。

    三年期满,退伍回家成为续备兵,饷银每月一两,每年集训一次,训期为一个月。

    续备兵期限同样是三年,期满后转为后备兵。

    后备兵每月饷银半两,每二年集训一次。期限是四年,期满后转为平民。

    遇有战事,可随时征用续备兵和后备兵入伍。

    大量入伍的新兵需要练,需要训。

    在袁世凯的极力推动下,清**成立练兵处。

    袁世凯是练兵的老手,大家都认为他是不二人选。

    但袁世凯特别精明,他知道满族权贵对汉人握有重兵猜疑心重,他把亦劻推到前台总.理练兵。

    亦劻不懂军务也不愿意管练兵的事,主要管事的人都是袁世凯的人。

    练兵处设有总提调,下设军令司、军政司、军学司。

    总提调是徐世昌,军令司正使是段祺瑞,军政司正使是刘永庆,军学司正使是王士珍。副使也都是冯国璋、陆建章等人担任。

    也就是说,都是袁世凯小站练兵的老班底,练兵处的军权实际是牢牢掌握在袁世凯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