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 父子局

    1933 父子局 (第1/3页)

    手段,没有好坏之分。

    这就像是工具,工具被创造时不会赋予正义或者邪恶的标签,包括那些用来夺走生命的武器。

    手段其实也一样。

    杰瑞&戴斯集团遭遇到有史以来最大一次危机的同时,林奇其他的手段也开始出现。

    最先上门的是税务局,有人写匿名信举报杰瑞&戴斯集团的几个重要子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现象。

    其实按照联邦举报的标准来说,匿名举报并不一定就要立刻响应。

    可以拖一拖,在有空闲人力资源的时候,再清理这些匿名的举报信。

    任何政府机构安排调查取证,都是有成本的。

    不是说因为是政府机构,就没有成本这么一说,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在人力资源紧张时,调查这些匿名的举报,会增加人力成本。

    比如说增加临时岗位,从其他机构借调等,这些都是有付出的。

    匿名举报因为是匿名,属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后果的举报方式,也找不到举报人,所以匿名举报的权重很低。

    只有等机构里的人力资源出现闲置的时候,才会有选择的去挑选一些匿名举报调查取证。

    事实上也证明大多数匿名举报都带有打击报复的色彩,并不是真的要举报,只是为了给别人添麻烦。

    所以按道理来说,针对杰瑞&戴斯集团的匿名举报,不应该会受到重视。

    而且现在也不属于人力资源闲置时期,可偏偏联邦税务局围绕着杰瑞&戴斯麾下几家权重子公司,展开了税务调查。

    所有的账户,账面上的资金,票据,全部冻结。

    上亿的资金暂时被冻结,股票在停牌之前,出现了恐慌性的抛售。

    除此之外还有移民署的人也加入了进来,有人实名举报杰瑞&戴斯集团雇佣了非法移民。

    大量公司的工作都陷入了停顿当中,接受移民署对员工的身份背景调查。

    刚开始就发现了几名的确没有社会保险账号,也没有合法入境手续的偷渡者。

    这些人会被遣送回国,同时还要对雇佣他们的人处以罚款。

    钱不多,但是耽误的时间多。

    诸如此类有一些权力的机构都开始对杰瑞&戴斯集团进行调查,这些调查和要求配合都是符合司法程序的。

    司法流程,在联邦永远都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哪怕这一切的背后站着总统府和总统先生。

    不符合司法流程,这就等于把把柄送到了对方的手里,但只要符合司法流程,杰瑞&戴斯集团就必须配合。

    这是宪章赋予彼此的权力和义务,谁都不能免俗!

    如果放在平时,这种调查,对一个财团来说可以说是不痛不痒。

    罚款也好,追缴税务也好,或者其他什么处罚也好,对一个市值二十亿,拥有深厚背景的财团而言,连伤害都谈不到!

    他们有充足的人去顶罪,看上去好像一些问题都涉及到牢狱之灾,但真的不叫事。

    可现在,情况有些不同。

    金融市场上的抛盘和狙击让杰瑞&戴斯集团本来就非常的被动,他们能够感觉到有人正在侵吞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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