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匿税

    第54章 匿税 (第2/3页)

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称为“都商税院”,隶属于中央太府寺。

    各级税务均由朝廷置官监理,称“监当官”,文武臣通差,文臣地位高于武臣。商税年额达三万贯以上的税务,则由州、县官监掌。多数监税官由各路转运使推举,吏部差官担任。

    各州、府称“都税务”,各军、县、镇则称“税务”或“税场”。州县税务管下之分支机构称“税场”、“子务”或“税铺”。宋神宗时1200多个县、军、监设务1993个。

    “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

    行商坐贾,税率分别为2%和3%,宋朝的商税制度可谓善矣。

    也因为巨利,食盐、酒、铁、茶叶、矾等都是宋朝禁榷之物。而在诸项禁物中,以盐、铁、酒的禁榷为最久,而香料、醋的禁榷却是北宋的首创。

    对于禁榷之物,朝廷打击偷税颇为严酷。凡贩卖私盐逃税,贩一两以上“决杖十五”;敢于暴力抗税,“持杖盗贩私盐,三人以上,持杖及头首并处死”。

    贩卖私茶,“一斤即杖100,贩至20斤以上弃市”。

    至于贩私酒,则是“五斗处死”,刑法可谓严酷甚已!

    “知道这“黄记酒楼”是从那里买进的酒吗?”

    面对王松的问询,税务司主事张平赶紧道:“回相公,税务司的兄弟跟随商船南下,发现这大酒是从开德府购入。官府酒库一切正常,价钱也是官定,只是数量上输出的只有20万斤左右,远远没有“黄记酒楼”销量这么大。”

    市舶司的主事蔡起惶恐不已,连连点头道:“相公,小人也查看过手下登记的数量,总计20万斤。并没有六七十万斤那般多!”

    “照你这么说,“黄记酒楼”这么大的酒水销量,这40万斤酒是从那里来的?税务司和巡检司都没有发现吗?”

    王松的脸色沉了下来。如此大量的酒水走私,几个职能部门都没有查到,看起来,这其中的水很浑啊。

    街道司的鲁翼不满地看了一眼张平,肃拜道:“相公,税务司和巡检司在渡口和关卡也都有人员驻守,若是说这中间出了什么问题,一定是市舶司、巡检司和税务司的人联合作案,否则,这么多的酒水也进不了大名府城。”

    “街道司天天都有官员在各处巡查,难道就没有责任吗?”

    张平眼神闪烁,嘴里嘟嘟囔囔。

    “宣抚司大堂,吵吵嚷嚷,成何体统,最重若是解决问题!”

    马扩朗声道:“巡检司主要是盘查过往行人,稽查有无路引外出之人,缉拿奸细、截获脱逃军人及囚犯,维护商旅往来,也包括打击走私。巡检司逃避不了责任。

    “街道司也是一样,维护道路和街面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也有查处匿税的责任。不过,巡检司和街道司虽有责任,却不是主要承担责任之人,除非是内外勾结。”

    李顾和鲁翼一起肃拜道:“马宣赞明见,相公明察!”

    “如此大量的酒水进入大名府,必须要有税务司和市舶司的允许和签单。这样看来,经手“黄记酒楼”酒水货物入关的税务司和市舶司官员,很有可能与此案有染。”

    贩私酒,“五斗处死”。若是依照律法,只怕到时候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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