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篇 付了一枚麟趾金的乞丐

    第27篇 付了一枚麟趾金的乞丐 (第2/3页)

,小光都攥起拳头,指甲都能将手心掐出血。如今他眼中的恨意不见了。目光由充满戾气的浑浊,变回了少年才有的澄澈,小光他,毕竟才十四岁阿。

    他不该对这个世界充满恨意,这个世界对他,也不该充满暴力。曲冰的声音,让他想起了“妈妈”。妈妈,从记事起,就没见过了,如果有妈妈,自己应该不会被任意欺凌吧。

    阿京和陶升,在最初进入凤华城的时候,曾在街边,看见过“一坨东西”,其实那是个人。

    那人如今就正巧窝在乞丐屋旁边,看见屋内有光亮,就想进去。一个名叫“大力”的壮年乞丐,看窗户上有人影晃来晃去,就走出屋子查看。谁知竟然看到了一个裹了好多层破布的“人”。大力心说:多亏了他这么些层破布,不然早就像那些夏天穿着单衣在路边裸睡的乞丐一样,在那天降雹子的夜里就冻死了。

    “兄弟,进来喝杯热汤吧。”那壮年乞丐招呼着。那“一坨人”,实在是渴望屋内的光亮,他并不白吃白住,起身,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麟趾金,给那个壮年乞丐,并且微微鞠了一躬。

    那大力哪见过这个?不由地惊异,赶紧邀这位进屋,并且那枚金子也不敢收,一个五大三粗的壮年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

    一行人抬着箱子,放在了乞丐屋外,叶兴看着那些人动作轻巧,倒也放心了。刚刚的经过,叶兴也收在眼里。那些给乞丐屋运衣食箱子的人,动作迅疾而稳妥,就像一阵微风,来去了无痕迹。

    柴昏昏听见了这首《命运的低语》,并没有想到未来,而是想到了过去。过去在出樵城当奴隶的情景历历在目,当时她叫“海胆”,因为奴隶贩子的老婆爱吃海胆,就给她起了这个名儿。在被拐去当奴隶的那几年,没日没夜的当苦工,小小年纪,还被那些工头揩油……当然,在被依云馆的柴老爷寻回来之后,就逐一派人,去将那几个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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