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水到渠成的甩卖
第106章 水到渠成的甩卖 (第1/3页)
压下下面大家兴奋的议论,赵兴继续自己的跑题大会:“那么,按照刚刚颁布的法令,我对在代郡我的领地内的,别人的土地,我要想获取,只能有两个办法,那就是派人和他们商量,用公道的价格或者略高于公道价格赎买,或者是拿我在邯郸赌赢的赵老二的封地家产等面积置换。”
“如果人家说什么也不干呢?”许杰再次阴暗的提出。
“那他就必须执行我的政策,向我纳贡缴纳征服(一种失败国家向胜利者缴纳的税收)这个不是财产侵夺,这是周礼规矩。缴纳的征服数目,就按照我们正常的田地所收的税赋。”这其实就是变相的将那些小领主的土地,掌控在兴君府的手中。
“如果他们坚决不缴纳呢?”许杰再问。
赵兴不耐烦:“你哪里那么多如果。”
许杰一梗脖子:“事事无常,我们必须考虑完全,有完全的方案,才能不手忙脚乱,有律法的约束和遵循,才能让我们做的事名正言顺,否则事情出来再想办法,那就手忙脚乱不说,还会给人恃强凌弱的借口。”这个时代的士子,尤其是倡导改革的士子人物,其实或多或少的,都有法家的意识,在李悝在魏国改革,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体系之后,法制已经深入人心。从那时候开始,中原,就开始慢慢的脱离上位者出口成宪的人治,而向法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你说的对啊。”赵兴就从谏如流:“那么如果他们坚决不缴纳,我们就按照诸侯惯例,发兵给予征服。”
刑部和兵部就埋头记下。
“按照封地的规矩,山林河流都是我的,百姓是不得随意取用的。但我现在规定,代郡的山林将向所有人员开放,只要合理取用,就不再限制。但如果砍伐树木贩卖,就必须作价,捞取鱼虾贩卖,则收起十一税收。”户部立刻记录明白。
“田地的的政策是,周人农人不再参与征服打仗,只需安心耕作。而他们需要上缴每亩十个钱,做为雇请别人替他们打仗的钱。然后再上缴十个钱做为代役钱,雇请别人替他们执行他们应该出的徭役。再出十个钱,做为对官府备荒的钱,再出十个钱做为国家税收和对我的供奉。也就是说,在代郡,只要一个农人出四十个钱一亩地,他就天塌不管,就种好他的地。而市民,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钱,也可以享受上面的待遇。”
这等于是变相的抄袭秦陌的政策,更是抄袭唐朝开始的租庸调制度。
“然后,我们雇请能打仗的娄烦人去作战,这叫募兵制度。非万不得已,我们绝对不向百姓发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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