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血鸦!
第五十一章 血鸦! (第1/3页)
此时,李清秋正坐在世纪集团办公室里,处理公司转让手续。
这是秦时交给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
那就是将自己手下的世纪集团,全权转让给林芸的父亲,林志强。
届时,将由林志强担任世纪集团的新任董事长,自己将舍弃自己拥有的一切,南城首富也将不再是他。
一开始秦时和自己说这件事的时候,自己还是有些不愿。
毕竟这个地位自己坐了三年,手握无数财权,突然全都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心里难免不舍得。
但他哪敢违抗秦时的指令!
况且,自己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秦时送给自己的!
若没有秦时,自己还不知道在哪个地方要饭。
而这目的,大概就是为了今天吧。
更何况,秦时说了,在自己离开世纪集团后,还对自己另有安排,也就是说,不会放任自己不管。
李清秋决定,跟着大哥走,肯定是没错的。
由于今早林芸说要去公司一趟,秦时自然把奔驰给她开。
而晚上自己则索性是走路来的黑玫瑰,反正离家也仅仅只有两条街的路而已。
夜色降临,秦时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悠闲地走夜路了。
之前忙于战乱,如今回到都市后,林芸的麻烦事也是一桩接一桩。
自己要忙着守护自己心爱的人,恍惚间,竟然觉得这些琐事没有比战场轻松多少。
战场上,是实力和鲜血的对抗,而都市中,更多是权利与财富的勾心斗角。
秦时双手插着口袋,走在路边,难得忙里偷闲,而敏感的神经却告诉他,又会有事情发生。
久经战场,秦时对于危险已经有了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感知力。
一般人把它称之为第六感。
后面有人跟着我,五个男人,两个胖子三个瘦子,其中一个胖子穿得是布鞋。
没办法,经验太过于丰富,这点反侦察能力对于秦时来说,属于非常基础了。
世界上还没有谁可以悄无声息地靠近秦时。
会是谁呢?
秦时一面心里暗想,一面走入一个漆黑的巷子。
五人加快了脚步,跟着秦时走进了巷子。
刚进入巷子,却发现秦时又从巷子尽头拐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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