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破财不消灾

    第三十二章 破财不消灾 (第3/3页)

    只得先在文庙的街上走走看看,这走着走着到一家叫咕咕兔肉店的地方,是在忍不住还是买了点好吃的,这烤兔腿闻着实在是香啊。

    其实做起来也不难,兔腿肉厚的地方斜切几刀划开,擦干水分,双面均匀撒上盐和糖,撒上各种香料腌制一段时间。然后烤箱预热200度,刷上一层油180度烤40分钟后,翻面刷油再烤35分钟,烤至金黄就可以出炉了。这咕咕兔肉店可是地方驰名商标,据说以前有个叫夏一可的美少女,因为不务正业,最终流落街头,路上没有现金饿的不行的时候,遇到一个没有脖子的人,给了她一块兔肉吃,一吃觉得……嗯,真的好吃呀!!

    然后她放弃本职工作,回到老家,和她老公阿喵一起开了这家咕咕兔肉店~~

    咬一口,皮脆汁多,真香。

    这时,似乎前边的拐角处,一个精灵的影子一闪而过。

    似乎是妮丝蒂娜的样子。

    史帕克悄悄地跟了过去,想看看她在做什么。

    走过拐角,又行进了一段路,来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仔细看,没想到那倒也不是妮丝,而是一个不认识的精灵,虽然长相都差不多,但气质是明显不一样的,穿着黑色的西服。

    而另一边是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兽人,似乎在交易什么的样子。

    两人小心的打开箱子,一边是许多一包包白色的粉末,似乎还带有点绿色。而另一边似乎是什么显卡之类像芯片一样的东西……

    上面有许多集成芯片和一个巨大的风扇,大概率是新出的3080显卡?!现在外面可是一卡难求啊!

    至于这粉末莫非是……

    史帕克还想靠近点看看。

    背后一个黑影悄悄摸了过来,一棍子打在她脑袋上。

    咚的一声

    ……

    一只兔子站在面前:法官大人,要求判处被告死刑!

    法官:被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史帕克:兔子那么可爱,为什么不能吃?

    法官:被告犯有吃兔兔罪,态度恶劣,不认罪悔罪,判处死刑。

    马达!异议阿里!

    谁?

    史帕克回过头去,推开门的是妮丝蒂娜

    “她还欠了我几十个八喜!一顿麻辣烫!两次自助餐!要求判处死刑,提前执行!”

    死刑

    死刑

    死刑

    迷迷糊糊的史帕克悠悠的张开了眼,看到妮丝拦在身前。

    有两个黑衣的精灵,拿着匕首

    “你让开,我们不想伤害你!”

    “你们敢对史帕克下手,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妮丝的手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把白色的剑,剑身如薄冰一般透明,似乎隐隐的飘着点雪花,落在了地上,有一片白霜。

    “美佳!美佳!快带史帕克跑!跑!跑啊!!!!我来挡住他们!!快跑!!”

    说着说着似乎急的有了一丝泪花,虽然声音充斥着恐惧依旧坚强的站在那里,挡在了她身前。

    随后感觉自己被谁猛地一提,趴在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身上,似乎自己血流的有点多,知觉逐渐的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