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后的较量

    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后的较量 (第2/3页)

佳丽三千人”,但是属于“正妻”的,只有一个皇后。多出来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么,对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讲究个“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妾之问题,毋庸规定”。

    原因便是这个尴尬的解释:“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认事实、拒绝评价。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员登记倒简单,可是已经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妻妾同堂人家,这补证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写妾,总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个“夫”结婚吧?那叫重婚!

    问题反应到上面,后来中|央政治局还为此开了一个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见,基本上没什么好见解。

    俗话说“宁毁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妾作为一个身份已经存在许多年了,想一下子解决它,难啊!何况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许多妾的人,像张作霖就笑骂张汉卿:“闲得蛋疼,来讲这个事。”

    就是在民间,也是一个很热闹的话题,在报纸上也进行了全国大讨论,涉及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学者认为:废除妾,此举旨在保护一夫一妻制;有学者认为:这给妻妾争利埋下伏笔,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号;有学者认为:这是女性觉醒的标志,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征…

    这是于一凡给张汉卿的一个难题。

    开始事实婚姻两年多了,自己还不如黄婉清、谷瑞玉两位姐姐。黄婉清的妾的身份是得到张家认可的,她也搬到大帅府、现在的中南海堂而皇之地与少帅生活在一起了;谷瑞玉在天津与张汉卿正式结了婚,虽然在时人心中她仍是妾的身份,但是好歹被承认。

    倒是自己有点尴尬了。虽然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张汉卿的妾,可是张汉卿因为种种顾虑,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布,只是以事实婚姻来向外界告诉她的地位。这类似于婚外同居,前卫是前卫了,于一凡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没有名分倒在其次,没有孩子便是问题了。无论是母以子贵或是子以母贵,前提是都要有个娃。这小妮子,要不是昨晚和他绵缠,自己还不知道,她原来是为了腹中的孩子预埋伏笔呢。

    在经历三年的无孕期,张汉卿似乎又开始高产了。知道婉容怀孕不到一个月后,于一凡也有了。只是她这一番努力只是为了她腹中还未谋面的孩子,这母爱来得有点太超前了吧?就是没有这个法,哥还能亏了自己的孩子不成?他可没有嫡庶之念,只要是自己的,绝对一视同仁。

    对于一凡非要把法案变成文字,他只能苦笑。

    体谅于一凡的一片心,他采取了暗中推动的办法,所以这个不伤及任何人、但比之前有所进步的婚姻法很快出台了。对于妾的存在,它只是提到一句“毋庸置疑”外,还作了一个尴尬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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