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山长水远乐中仙(37)

    第一百二十四章 山长水远乐中仙(37) (第1/3页)

    她一直属于那种爱把事情想清楚、再去做的性格,自立下了人生目标的这刻起,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和热忱。

    她仔细想过,既是生活大目标已定,就该好好变装实施起来,对准了点打投。太小的不行,太老的不耐磨,年纪先定在:二十到四十之间。纯情的不找,征服的难度太小;滥情的不要,她嫌弃人家脏,也嫌人家没品位、什么都能啃。要咬就咬难收拾的硬骨头,这样敲骨吮髓的时候才有滋味。

    当老鹰想捕猎的时候,第一个撞上来的兔子往往教人觉得可惜,因为老鹰的爪子还没磨得锋利、力气也不匀均,抓起动物来的时候,难免控制不好地瞎撕扯一番,血肉模糊大片的地。

    第一个撞上来的小郡王,和杳杏可谓有装饰窗和梦的缘分。

    杳杏坐在百宝斋的靠街楼上,窗子半开着,望着外头无聊难耐。天气渐渐地热起来,屋里放大盆的冰块镇着,比屋外好很多,但终归感到闷。杳杏向来敢当女子先,嫌弃长冰袖黏在手上不舒适,平白难受皮肤,就率先将袖子全剪了,露着长条白生生的胳膊在外边,袖子也让人做得极宽。

    美人的放肆在外装上几乎是无所屏挡的,无论怎么穿着打扮,对他们来说,都好像只是换了一种风格,换一种感觉,并不会过分影响观感。虽然现在的杳杏完全不知道,她将这一风气带起来之后,十年后的民间史书会怎么写这件事。

    不要十年,简国就将易主。在一个威望深远的史官带领下,民间开始搜罗故事编史,而编到女子夏日突然露胳膊、剪袖子这件事上时,史官是这么归纳的:“易主而国乱惶惶,首臣惊不知所踪,皆因女子背礼剪袖,与男子同,普天露膊之故,此乃祸国之前兆。”

    杳杏没有活到那个时候,否则,以她的性子随便瞥到了,定是要把这书丢到咸菜桶里腌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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