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身世

    第四十三章 身世 (第1/3页)

    “小姐,你在绣着什么呀?鸳鸯呀,看来小姐是准备给严王大人的呀。”

    清风话中的打趣又把姜傲雪逗的脸颊粉粉的,姜傲雪红着脸不回话继续绣着手上的荷包,荷包上的花纹已经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是一对鸳鸯了。

    “话说小姐,你的眼珠怎么是综色的呀?”

    “棕色?”

    姜傲雪皱着眉头,上次晚云好像也说过我的眼睛是综色的,这次清风也这样说,难道我的眼睛真的是棕色的?可是如果我的眼睛真的是棕色的话,奶奶,母亲她们不可能不会说的呀。

    “咦,现在又不是了。”清风疑惑的说道。

    这下子清风弄得姜傲雪更加疑惑了,自己的眼睛到底是什么颜色的呀!?要知道在京城除了远到而来的人有些眼睛是棕色的以外,其它都是黑色的。

    姜傲雪又想起了自己不是母亲的亲生孩子,而是五岁以后被奶奶给交到母亲手里,让母亲养的。姜傲雪记不清五岁以前的生活了,只影影约约的记得自己五岁以前好像是跟一特别漂亮,特别漂亮的女子在一起生活的。

    姜傲雪努力的去回想,想要想出那女子的样貌,可姜傲雪觉得五岁以前的记忆就是一张白纸,那白纸上面什么都没有。

    “小姐?小姐?”清风见姜傲雪发起愣来,以为是自己的话让姜傲雪苦恼了。清风不由得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真是的,好端端的跟小姐说什么小姐眼睛的颜色是棕色的呀,看吧,无中生有了吧,还让小姐苦恼,一阵乱想。

    “没事,清风你不必自责的,我只是想起了我是在五岁之后由奶奶交给母亲养大的,可我五岁以前的记忆就像一张白纸一样,什么都不记得了。”

    “五岁以前的记忆就像白纸一样!?这……这……这应该是不可能的呀,就算小时候再怎么不记得事儿,可什么都不记得也是不应该的呀。就像我在七岁以前的记忆不怎么记得了,可我还是记得我在五岁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然后病的差点死掉了,还花光了家里面所有的钱。所以,就算在怎么不记得了,也总该记得小时候一些大事的才对呀!”

    姜傲雪觉得清风说的很有道理,可自己就是不记得了,以前的记忆。

    姜傲雪的眼睛左瞟右看的,最终眼睛停在了院子里的一座假山处。

    姜傲雪好像突然想起了,自己在五岁的时候好像被一个推在了假山上,然后自己就不在记得以前的事了。那貌美的女子也不在记忆里了,有的只是奶奶将自己交付给了卓惜梦的记忆了,姜傲雪在一本杂谈的书中看到,自己的这种情况叫做,失忆。

    失忆,失忆……那杂谈中说,失忆是一种从外物的撞击或者是巨大的打击才有可能会产生的一中症状,得了失忆的人会不记得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并且恢复的可能性很小。有的是自然而然的就恢复了,有的是在经历的刺激后恢复了,还有的……就是一辈子都没有恢复,永远都在探索那张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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