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学会做人

    第八十七章 学会做人 (第2/3页)

    邵兴旺将这篇随笔连同孤儿赵长兴的故事一起投稿给《秦都教育报》,后来被编辑刊登在副刊栏。

    以下是随笔的部分内容。

    之所以作者将这篇随笔附录如下,因为里面的信息有助于读者对邵兴旺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的理解。

    邵兴旺在随笔中写到:近日,在图书馆翻看旧报纸,看到了“315”曝光的假冒伪劣产品:“六个核桃”变成“六禾核桃”;“脉动”变成“咏动”;“康师傅”变成了“康帅傅”......

    我想笑,但我笑不出来。

    我想骂,但我骂不出口。

    如果我在单身宿舍的小商店碰见了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十有八九就买了吃了。因为我买东西,几乎从不挑拣和查看。这些东西只要没让我肚子疼,一般情况下,我不会去关心它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但现实是,“别人把你卖了,你还乐呵呵地帮人家数钱”。

    制假售假者的“聪明才智”让人惊愕,更令人痛心。我在想,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制假售假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完全不顾国家的法律,突破道德和人性的底线?是国家的法律制度不严吗?

    我看工商管理部门和国家司法部门打击、处理的案件为数不少,往往都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不可谓不严。

    那只能说这些是利益熏心,鬼迷了心窍。

    为什么?为什么这些利益熏心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赴后继,层出不穷?

    作为一个老师,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太懂社会学。但我知道,一个做人有底线的人,是不会去干伤天害理的事情的,特别是这种拿着别人的生命健康当“儿戏”的事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今天的基础教育成果,在孩子们长大成人之后才会显现。

    倒推一下,如今这些制假售假者,他们的童年教育是怎样的一种状况?他们当年是否受到了合格的德性教育或者人性教育?

    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就说,(1896年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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