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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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窖前,他又下去了一次,再上来的时侯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囊的。

    挖坑不容易,因为土是瓷的,刨着费劲。

    可是填坑就容易多了,无非就是将土重新埋回原来的坑里,然后再将土冗实了就可以了。

    将地上的东西恢复原样,将那口矮柜依然放在那个坑上,只要不是有人特意往地下看,基本上没人能看出来这里有人动过的痕迹,等时间一久,翻起来的土没了湿度便会和周围的土融为一体,看不出任何的不同来。

    将这些活儿忙完,孟得魁清洗了一番,然后轻手轻脚的回了东屋。

    冷媚儿听到动静立刻将书收回空间,然后赶紧闭眼装睡。

    心绪仍旧十分兴奋的孟得魁并没注意自己的媳妇到底是真睡还是假睡了,而是陷入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想象中。

    突发横财的兴奋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对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的思考。

    他自己的脾气他是清楚的。

    猫嫌狗厌的,认识他的人都把他当成了凶悍的二土匪!

    平时能不招惹他就不招惹他,除了简单的打招呼外,类似孟青山他们那样打趣他的时候都很少,村里和他关系不错的,也就王大夫家的大小子王新华和孟满仓,总比其他人能多说上两句话。

    其他人,其他人基本上都躲他躲得远远的,毕竟万一得罪了他那损失可是很严重的。

    成为一个人人害怕的坏人好处是有的,最起码那些有歪歪心思的人轻易也不敢把主意打到他们家身上。

    可是坏处好像也不少,那就是他们夫妻很难与村里的人交好。

    以前他从没想过这些事儿,可是现在他成家了,总得为媳妇以及未来的孩子多想想。

    毕竟他娶回来的这个小媳妇还是很合他的心意的。

    做饭好吃(例如前天的炖鸡和今天的菜团子),不斤斤计较(说她便宜也没生气),会过日子(知道去收购站买便宜货),把自己男人放在心尖子上(在背后夸他,给他买新鞋,生怕他冻到脚),脑子灵活(从挖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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