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买官卖官由来

    第一百六十二章 买官卖官由来 (第3/3页)

    卖官所得钱款都流入了汉灵帝自己的腰包。

    汉灵帝亲自制定卖官的规定是:地方官比朝官价格高一倍,县官则价格不一;官吏的升迁也必须按价纳钱。一般来说,官位的标价是以官吏的年俸计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标价是二千万钱,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标价是四百万钱,也就是说官位的价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万倍。

    除固定的价格外,还根据求官人的身价和拥有的财产随时增减。

    汉灵帝卖官可谓雁过拨毛,不放过任何机会,连功劳很大、声望也很高的张温、段颎等人,也都是给汉灵帝先交足了买官的钱,才登上公位的。

    张温等虽有功勤名誉,然皆行输货财,乃登公位。

    及至后来更变本加厉,官吏的调迁、晋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须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标价,也就是说,官员上任要先支付相当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许多想做官的人都因无法交纳如此高额的“做官费”而只好望洋兴叹,徒唤奈何。

    其中崔烈买官的故事便十分搞笑。

    崔烈出身于北方的名门望族,历任郡守及朝廷卿职,中平二年(185年)三月,崔烈想当司徒,便通过关系,花了500万钱买了个司徒。

    到册拜之日,宫廷举行隆重的封拜仪式,灵帝亲临殿前,百官肃立阶下,望着崔烈春风得意的样子,灵帝突然觉得他这司徒一职来得太便宜了,忍不住惋惜地对随从亲信嘟哝:“这个官卖亏了,本来该要他一千万的。”

    旁边的中常侍便插嘴道:“他能出五百万,已经很不错了。陛下您要有点品牌意识,像崔公这样的冀州名士,岂肯轻易买官?现在连他都认可陛下的产品,正好给我们做免费广告,以后这官位就会更畅销了。”

    事后,崔烈有一天问儿子崔钧:“吾居三公,于议者何如?”

    意思是说,人们对我当上三公有何议论。崔钧据实相告:“论者嫌其铜臭。”

    这就是“铜臭”一词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