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搞事情的节奏

    第214章 搞事情的节奏 (第2/3页)

大鱼大肉就上吧,张步洲没一盘菜都是先尝一尝,确定系统没叮的一声才让张大力和刘叮当动筷子。

    真的,就这个小习惯的养成,那可是不容易啊,要不是张步洲确实牛叉,就冲他敢在张大力面前先动筷子这一条,就得被一锤子拍死。

    养成习惯的过程中,张步洲收拾了几次张大力那是真的不重要了,反正这个习惯总算是养成了,在山里的那三个月也算是没白呆着。

    酒菜上的很快,味道也还算不错,当然了就算味道不行,只要有张大力吃,那给人的感觉就不太一样了,你看看张大力的那个动作。

    抓着好大的肉块,当真是连着骨头一起咬碎了吃,好大的饭食也是三口两口就吃个干干净净。

    真的就一个肘子,在张大力面前根本就不算什么,呼哩哗啦的就下肚儿了。

    当然了肉里面也有张大力不喜欢吃的,那就是鱼,鱼刺卡住一次之后,张大力就对鱼肉敬而远之了,这玩意儿吃起来也没多少油水,偏偏还一身的刺儿,实在是不好,不好。

    张大力还是喜欢能大口大口吃的肉,比如肘子。

    倒是刘叮当吃鱼吃的很精巧,两个人在吃饭上也就算没了冲突,要不然张步洲还真的要时刻关注着,别让刘叮当因为吃了几块肉被张大力一锤子敲死。

    唏哩呼噜的吃了一堆的肉肉菜菜的,一结账,好家伙快十两银子了。

    就这都没点什么招牌菜,当然肉菜那真的是上了不少就是了。

    也别觉得便宜,要知道三四两就能买一只羊啊,虽然肉不少,但出来吃饭还是有点小贵呢。

    正常来说养活一个张大力一天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十两的花费,就按着十两来算,一个月就得三百两,一年就得三千六百还带了个五十两。

    算一算,还真忒娘的恐怖如斯啊。

    不过要是将来回了双城之地这花销就能减少很多了,别的不说,猪肉羊肉啥的,双城那边还是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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