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赵盾弑灵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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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量公族、且宣布公室不畜群公子,后来晋文公又把流放群公子的行为法律化,结果使得晋国公族凋敝、势力微弱;以至于政权最后竟然掌握在一个姓赵的外姓人手中。而且由于公族衰落,中军公卒的兵源逐年也在减少,这种情况已经对公室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纵观天下列侯,大权基本被公族所分配:齐国有高、国、崔、庆、东郭;鲁国有三桓、东门、臧、展;宋有华、乐、皇、鱼、荡;其他国家就不一一赘述了。

    晋成公认为:晋国的权力核心既然还有“公室”之名,就应当建立公族。

    为了解决现实与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晋国公室拟制了一项“公族制度”,即把非公室血统的氏族拟制为公族,并按照公族制度进行管理。大族长在公室担任卿士大夫,族长下设公族大夫,族长的嫡长子称“余子”,余子将来继承族长的地位,而庶子则要在公卒军队中服役。

    晋人就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解决了赵、士、魏等非公族氏族的身份问题,又削弱了各大家族的实力(因为公族子弟要在公卒部队中服役)。

    赵盾的母亲是赤狄人,他在白狄出生,又在那里生活到十几岁;他的身体和思想里都充满了狄人的基因。

    狄人质朴而单纯,重血缘和亲情,很少使用诈术。所以,当赵盾年少时第一次听父亲说晋侯要把太子以外的儿子们或者兄弟们全部流放国外时,顿时惊讶得合不拢嘴。他对父亲说:“君侯不信任兄弟还能信任谁?”

    赵衰回答:“晋与他国不同,从曲沃桓叔时期开始,君主的兄弟们几乎都是做为敌人来到人间的。共太子申生死后,骊姬在太庙中发出诅咒说,晋国如果畜养群公子,社稷必将倾覆。结果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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