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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突厥突然进击马邑,翻脸杀了刘武周之后,尉迟敬德冲出包围,南下投了李世民。
另一位叫做丁修,自称是边地孤儿,原本在雁门郡做杀手。
突厥占据雁门之后,丁修也南下投了李世民,擅使一口接近六尺长,刀身带有弧度,形制与现今环首直刀大相迳庭的怪异长刀。
此刀步战、马战皆可,用法似刀非刀,似矛非矛,很有几分奇异。
那丁修也非常勇猛,武功不逊尉迟敬德,唯一的缺点就是稍微有点贪财——不过李世民财大气粗,贪财在他看来,非但不是缺点,反而很是质朴可爱。
总之有了尉迟敬德、丁修这左右护法,李世民自觉如虎添翼,冒起险来更是肆无忌惮,甚至经常就三个人向着上百人的突厥游骑发起冲锋。
当然,李世民也不是无脑莽,就是冲过去远远放箭,射死几个后打马就跑。
若突厥兵追击,自有尉迟敬德、丁修帮他拨打冷箭,拦截近身之敌,他就从容射箭,一展其神射之术。
反正李世民这段时间打得非常过瘾。
这天更是杀得兴起,追杀一股突厥溃兵深入敌后数十里,然后就不幸撞上了铁板,被几百个突厥骑兵,包围在一座荒村之中,不但弓矢即将用尽,连战马都被射杀,被迫龟缩在一座土屋里,躲避突厥人箭雨。
此村荒废未久,村中偶尔还可看到遍布刀矛伤痕、不成形状的遗尸,显然正是最近被突厥人糟践荒废。
李世民还是少年,虽然大阀贵公子的出身,难免使他养出了几分深沉心机,可热衷冒险的天性,令他终究热血未冷。
看着村中那些惨不忍睹的残尸,听着外面突厥人耀武扬威的嚎叫,李世民一时热血上头,就要冲出去与突厥人厮杀。
“公子,别冲动,突厥人太多,这么冲出去不是办法!”
尉迟敬德拦住李世民,劝说道。
李世民愤然道:“那难道在这里干等,就有办法了吗?”
尉迟敬德冷静道:“自然不是在这里干等,先拖到天黑,再伺机夺马突围。”
丁修怀抱长刀,嘴里叼着根草茎,懒洋洋倚在门框上,插嘴一句:
“晚上突围特别辛苦,得加赏钱……”
李世民嘴角抽搐一下,有点想笑,又实在笑不出来,只得叹息一声:
“唉,这次是我得意忘形,冒险太过,连累你们也随我被困。”
丁修笑道:“其实我倒还挺喜欢这么冒险的,特别刺激,特别过瘾。尤其每次冒完险,还能得到许多赏钱,反正我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尉迟敬德瞪他一眼,对李世民说道:
“公子万金之躯,当吸取此次教训,以后不能再轻身犯险了……”
正说时,外边突厥人那狼嚎般的啸叫,突然变得更加嘹亮,像是一下兴奋了起来。
李世民脸色微变,取出最后三枝长箭挟在指间,沉声道:
“突厥人要攻进来了!”
话音未落,突有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突厥人兴奋嘹亮的嚎叫霎时为之一变,惊呼声、惨叫声、呼喝声、斥骂声,马蹄轰鸣声,弓弦震颤声,刀枪交击声响成一片。
李世民三人面面相觑一阵,眼中皆现出兴奋之色:
“救兵来了!”
“好机会,不用等到天黑了,现在就趁乱冲出去!”
当下三人冲出土屋,向着凄叫声最为响亮的方向冲去,刚刚看到外边的情形,三人便是一怔。
就见一位锦衣玉带的公子哥,负手漫步在荒村之中,身后跟着四位纱巾蒙面、身姿婀娜的白衣女子。
那公子哥一行人周围,横七竖八躺满了突厥人的尸体,散落着上百匹无主战马。
还活着的突厥人,正自鬼哭狼嚎着四散逃窜,留下马蹄扬起的烟尘,弥漫在荒村之中。
李世民三人怔怔地看着那公子哥一行,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一位锦衣玉带、潇洒倜傥,看起来比李世民还要年少些的公子哥。
四个白衣如雪,看似柔弱如柳的婀娜女子。
就这么一个未曾披甲、手无寸铁,优雅闲适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组合,就把几百个突厥狼骑杀到崩溃,迫得剩下的突厥人扔下满地遗尸、战马,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他们究竟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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