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露华春浓·长乐别 第三十四章 总有刁民想害本宫

    第一卷 露华春浓·长乐别 第三十四章 总有刁民想害本宫 (第2/3页)

伸手,金琳琳一声呜咽,再一次被小偷狠狠扭住了头发。

    小偷一用力,轻松地把金林林狠狠甩在了地上。

    金琳琳两只胳膊适时地在地上撑了一下身体,这样隔开了自己的脸与大地的距离。

    这才算没伤到脸,突然间,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从左脚脚踝一路向着头顶蔓延开来。

    金琳琳来不及惊呼,连忙下意识地用手去揉。

    看着眼前的金琳琳开始手脚无措,伸手抱着大腿慌张滴揉脚踝,这不用想也能知道。

    这丫头一定是伤到了脚踝,估计是再也跑不了了。

    小偷这便嚣张地狂笑了起来,地拿着刀,一步一步摇头晃脑地奸笑着,慢慢滴向着金林林走近。

    摔在地上的金林林这下又扭了脚踝,眼看着面前小偷不怀好意地笑着越来越近,心里害怕极了。

    浑身颤抖,毫无形象,毫无征兆地大声地哭了起来。

    随着小偷提着刀一步步走近,金琳琳也哭着在地上一步一步地向后挪着。

    终于,退来退去,身后摸到了一堵冰冷的墙。

    此时的金林林,心底也像身后的这堵墙一样,冰凉冰凉的。

    这下完犊子了,这下可好,任凭你再怎么往后退,后面是一堵墙,你也再没有路可退了。

    金琳琳在地上一步一步地向身后挪去,直到撞上了身后的一堵墙。

    这才大失方寸,突然开始大声地抽泣着,蜷缩着双腿把自己缩在墙边,环着手臂抱着膝盖,一张小脸可怜兮兮地仰起来。

    脸上那一双黑亮的大眼睛此时正无助地打量着周围,眼中的泪珠汩汩而出。

    渴望看到她想看到的东西,此时,她的脑子里所期望的和紫霞仙子是一致的。

    能有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是不是万重瞩目不重要,披不披金甲圣衣也不重要,踏不踏七色云彩更不重要,

    人!

    活的!

    救她!

    这就足够了。

    可惜,在危险来临的最后时刻,她只能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完了,完了。

    眼看着这下就要交代了啊。

    以前看过那么多的古言小说,人家女主的设定都是有女主光环的,死不了。

    怎么自己眼看着就要挂了呢?

    难道自己只是个炮灰女配?

    照这么说自己可就赔大了。

    不过,别人的小说里也有说过,女主死了就穿越了呢。

    哎,不知道自己这次这样死掉,是要穿越去哪呀?

    万一不能穿越不去,那可亏大了啊。

    刚才买了那么多零食还扔在那染坊得凳子上呢,要不要喊这小偷停一下手,起身回去拿一下啊?

    哎呀感觉自己好丢脸啊。

    对了,听说多吃鸡爪有特殊的以形补形功效,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额,我怎么想起来这个?

    来这里之前,后院的做饭嬷嬷还送了水果在小木屋的桌子上了。

    上次说了要带九里桃花源中的小兔子出来吃胡萝卜的,这下可糟了。

    能回去就好了,回不去,岂不是对兔子们又食言了。

    又少做了一件慈善事,之前说好的日行一善呢?

    突然好愧疚。

    多行善事,我都快赶上行善仙子了。

    真的变成仙子是不是就能腾云驾雾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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