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加价,加价,加价!

    第二百九十一章 加价,加价,加价! (第2/3页)

愿附,皆给授官职。”

    胡尚友打仗不行,道理明白,点头之后又问:“具体如何给授?以何名义给授?”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也把陆四给问住了。

    抚招,满清那边给的,陆四这边肯定也要给,不然叫什么招抚。

    只是满清是以中央政权形式拉拢山东官绅地主,能给官绅地主大学士、督抚的衔头,这些是陆四能给的吗?

    他只是大顺的淮扬节度使、淮阴侯,充其量是一个地方王侯或者说一个地方军镇,根本无法代表李自成的大顺政权。

    仅此,在大义上,陆四就弱了满州两三头。

    更何况随着时间的流逝,山东、河南的前明官绅都能看出大顺兔子尾巴长不了,哪里还肯降顺。

    就算愿降一方势力,正常人也是要看看哪方开的价码高的。

    比如,满清的招降官和胡尚友同时做一个人的工作,满清许出的是尚书,胡尚友许什么?

    比较烦恼而又现实的问题,郑标在淮安的成功经验基于所给官职都是节度使所辖,那些土寇得到一个都尉的校官嘴巴都能合不拢。山东这边,小小都尉真的是拿不出手的。

    在官职上如果不能同满清抗争,招抚工作肯定就要落后于满清的招降团。

    “北边具体情况咱们还不清楚,但咱想大概就四个情况...”

    陆四认为的四个情况一是顺政权仍在,即原先归降大顺的地方政权没有被前明官绅推翻,那么对这些人就谈不上招抚,而是支援,给他们坚持下去的信心和勇气,不致被那些投降满清的明朝官吏“忽悠”住。

    第二个情况就是大顺的地方政权被颠覆,即李自成任命的山东地方官员被前明官绅暗杀,这些人获得地方权力后立即降清。

    第三个情况是前明的官绅颠覆了地方政权,但没有降清,而是仍奉明朝。

    第四个情况就是不顺不清不明,即地方权力被当地豪强掌握。

    四个情况要分别对待。

    首先,陆四明确指示胡尚友:“以大顺名义给官,上至六政府尚书,地方节度,下至都尉部总,你皆可一言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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