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执法检查

    第三百四十三章 执法检查 (第1/3页)

    从理论上来讲,敢于强行闯卡的人毕竟是少数,对大部分人来说,碰到执法检查关卡都会规规矩矩地停车配合。

    江腾有此一说,也实属无奈。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此前查酒驾的时候,闯卡,甚至拖行交警的新闻屡见不鲜。总有那么一些憨憨把咱人道执法,当成了自己肆意妄为的底气!

    江腾记得两年前曾经看到过一个新闻。也是一辆车,强闯警察检查站,甚至在明确看到有“警察查车”等明确表明执法身份的字样路障时,依旧驾车冲击拦车警员,警员经过口头警告、鸣枪警告无果后,瞄准车轮开枪,意图用这种办法逼停冲卡车辆。

    结果谁曾想,这一枪没打中车轮,反而打中了副驾驶。冲卡车辆确实停了,但冲卡车辆副驾驶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这名开枪的警员,麻烦就大了!

    死亡的副驾驶家属各种上诉,说这名警员开枪违法?认为死亡的副驾驶并非车辆实际驾驶人,属于误杀?!还要该警员所在的公安局遵照《国家赔偿法》赔偿两百五十多万元的补偿款...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当初看到这新闻时,江腾就觉得离谱。更加离谱的是,不少网民还在该新闻下评论,表示支持?副驾驶确实控制不了车辆,他是无辜的,他的死亡是警员误杀?!

    简直就是特么鬼扯!

    真要是无辜的人,为什么会和一个强行冲卡的犯罪者坐在同一辆车上?别告诉我是被劫持的人质...甚至经过之后的调查,这两人同样参与了违法走私活动。

    两人一路上轮流交换开车,只是在碰到检查站时,正好轮到死者坐副驾而已。而且在警员开枪前,就已经有同事被该车辆撞到。

    在开枪警员判断该车辆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威胁性,并连开两枪警告无效后,这才向车辆射击!造成了副驾驶死亡...

    该警员的行为,一符合开枪行为主体合法。即开枪者是国家合法持有枪支的民警,开枪流程也符合法定的危险性判断-口头警告-鸣枪警告-开枪射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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