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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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福走的那天,我们一群人都哭了。我当时特别为来福伤感,听说他家挺穷的,其实年纪不比我们大几岁就出来当兵了。记得以前听我爸说过,有些时候部队里面的新兵蛋子常常被欺负得特别惨。我不知道来福那张傻乎乎、不会拍马屁的薄脸皮究竟能否在部队吃得开——甚至想得更远一些,他指挥教训的这一群人,在两三年后将会迈入高等学府,深造,好工作,好收入,好房子,好生活——而那时候,他在哪里?

    这种想法被我妈听见又会被斥责为幼稚,而我爸则会呵呵一笑来原谅我的愚蠢。

    我妈看问题永远从“我命由我不由天”这个角度出发。她的世界容不下弱者,也不存在什么“起跑线不一致”的不公平。你过得不好,票子少、房子小,那就怪你自己没能努力爬到高人一等的高度去过好日子,是你活该……

    而我爸,则会从他那用《参考消息》和政,府内参培养出来的宏观角度去宽容我这个小屁孩微观的偏激。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均是暂时现象,而一个社会对于竞争和效率的追求大于公平,是发展阶段的需要,所以,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过好日子,现阶段从宏观角度来说……

    全是废话。

    我讨厌他们的冷酷。成人的冷酷。

    我只记得来福对我们说,他羡慕我们能读书。

    然后挥挥手,说:“好好学习。”

    我哭得一塌糊涂。沈映鹤低着头,抿着嘴,不说话。

    于是,我们正式开始了新学期。

    一大早上,余伟就把沈映鹤他们这些坐在后排的高个子男生都叫出去搬书。一摞一摞用塑料绳捆扎的新教材被他们运进教室,我很兴奋。

    每个新学期发教材,我都兴奋。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这德行,教材是从第一排往后面传的,我那时候很羡慕前排的同学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权——剔除掉所有页边折损或者有污点的,挑出一本最新的留给自己,剩下的传给后桌——然而后来我的一个小伙伴万分苦恼地说,她当时被分到一本破了的书,于是就重新挑了一本,把破的塞回去继续往后面传,被老师批评了。

    当众批评。然后班里面一个很受老师喜爱的男孩子站起来,主动领取了那本破书,得到了全班的热烈鼓掌和老师的表扬,哦,还有一朵小红花。

    我那个小伙伴非常非常痛苦,她盯着我,很认真:“我知道我错了,可是我朝那个男生要那本破书,他不给!这样下去,老师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我拍拍她的肩,真心地为她难过。

    被老师记仇,还是一辈子,多可怕啊。

    后来我也不知道那本破书的归属,是不是被他们两个中的某一个带回家用相框装饰起来了。

    教材不便宜。作为消费者,怎么会抢着要一本破书?维权意识真他妈差。

    我正在胡思乱想,书已经发到了手里,爱不释手地翻看,感觉到沈映鹤很诧异的目光。

    “怎么了?”

    “你……第一次看见高一的教材啊?”

    “对啊,不是刚发下来吗?”

    他耸耸肩:“对,对,没事了。”

    然后,我就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武器——卷成筒后包裹上废报纸的旧挂历。

    我不喜欢文教店贩卖的那种花花绿绿的书皮纸。书皮只能有三种——棕色牛皮纸、白色挂历纸、蓝灰色绘图纸。

    除了挂历纸外,另外两种严重仰赖你父母的职业属性,而我爸妈的工作性质,估计能拿到的只有发票账本和政,府工作报告,而这两种是断然不能拿来包书皮的。

    当我喜滋滋地打算开工的时候,看到了沈映鹤那副眼珠子几乎要掉在桌面上的惊讶表情。

    “没见过包书皮啊?”

    “你从哪个年代过来的?现在你还包书皮?”

    “我不喜欢书磨损得脏兮兮的。”

    “花拳绣腿。”

    “你管我?!”

    我慢慢从书包里掏出剪刀和透明胶,沈映鹤的叹息也越来越沉重。

    包好了之后,拿出钢笔慎重地准备在封面上写标题和班级姓名,我虔诚得就差净手焚香了,突然想起来我的字写得很丑。

    以前包书皮都是我爸给我写名字的,我爸写字特别好看。我说了,他放假在家的时候就喜欢养花养鸟写毛笔字,跟离退休老干部似的。

    我的笔尖悬空很久,终于被我放下来。

    “怎么不写了?”

    “我写字不好看。”

    “形式主义。写上书名和你的名字,你自己知道哪本是哪本,别人知道是你的就行了,你还想拿相框装起来啊?”

    和我当年对那本破书的恶意揣测如出一辙,我笑了,把沈映鹤吓愣了。

    “对了,”我突然想起“最好的时光”,所以很激动地揪住他的袖子,“沈映鹤,你帮我写吧,你好像写字很好看啊。”

    沈映鹤被恭维了后就不好意思继续谴责我的形式主义,别别扭扭地拿起钢笔。

    “写得不好看不许怪我哦。”

    不照镜子我都知道我笑得很狗腿:“不怪不怪,写吧写吧。”

    于是,他大笔一挥。

    “英语”。

    空两行。

    “实验中学”。

    “一年五班”。

    “沈映鹤”。

    然后,我们俩面面相觑了很久,他脸红了,挠挠后脑勺。

    “那个……一不小心写成自己的了,我就是顺手……要不你重包一遍?哦,我还有涂改液!”

    我看了看,不知道怎么,反而有点儿高兴。

    自己也说不清的感觉,心里轻飘飘的。

    “就这样吧,”我把书收进桌洞,递给他下一本,“接着写,写谁的名都行。”

    余伟指定了临时班委——就是让大家举手自荐。沈映鹤毛遂自荐当了体育委员,而方勺安则被余伟指定为学习,委员——我不知道小白脸原来入学成绩那么好。

    班长憨憨厚厚的,脸很黑,也是男孩,叫屠画。

    沈映鹤坚持认为这是余伟的陰谋,因为全班只有屠画比他还黑,这样余伟以后和班长一起站在讲台上,就能衬出嫩白的肤色。

    方勺安依旧面色沉静如水。他就坐在我和沈映鹤这一桌的右前方,隔壁一组的倒数第二排。沈沛瑜犹如小媳妇一般坐在他身边,沈沛瑜的那个朋友,我至今不知道名字的泼辣女孩,坐在沈沛瑜身后,和我一样是最后一排。

    我想起分座位时候的一幕幕,傻笑起来。

    第一堂课就是熊四成的数学课。他长得又瘦又高,架着一副眼镜,肤色很白,眼睛细长,颧骨有点儿高,看起来……有点儿刻薄。

    而且很冷,和余伟完全相反,根本不笑。我抱着看热血友情大团圆的心态等来熊四成的开场白,竟然只有一句:

    “大家好,我叫熊四成,从今天开始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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