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血税

    第七十三章 血税 (第2/3页)

便最低的三成在这里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周梦臣盘算过,大同最好的土地,大概有十几万顷沿河的土地,他不会分出去的。作为朝廷直接掌管的屯田地,甚至他还建立几个屯田卫所,专门负责这些土地,这些土地是要供应全军的粮食命脉,虽然产量不如南方,但是毕竟免去了转运之苦。

    这里的土地,最多也不过亩产一石,或者一石多一点,而且一年只能种一季。

    其余土地,周梦臣估计都在亩产七斗,甚至七斗都未必能维持住。即便按七斗来算,一百亩也不过七十石,按照壮劳力日食一升,这是明朝朝廷给重劳力干活时候每日的口粮。

    十升一斗,十斗一石。一升大概就是小两斤米。看起来很夸张。不过在人们没有足够的油水的时候。对碳水的消耗量就大增。这也算是比较正常的数字了。如此一来,一年四石粮食,就足够一个人吃了。

    七十石粮食看似够十几个人吃了,但是帐不能这么算。百姓也不可能都种粮食,棉花,菜蔬,都要种的,再加上家中用度。一个人估计要十石粮食才能支撑一年。即便真有七十石粮食,也不过支撑,一个大家庭,父母两人,兄弟数人而已。甚至没有这么多人,根本不足以开垦一百亩土地。如果再征三成的税,恐怕根本不能支撑。

    这其实也是周梦臣所想要的。

    一方面大同土地贫瘠,粮食产量毕竟不多。特别是周梦臣决定养十几万军队,粮食总是不够的。另外一方面也是他在用经济做调节。这样的赋税,如果租种的话,根本不大可能有人种。毕竟这不是江南,江南官田的能租出去,是建立在江南土地平均亩产在三石,甚至个别好地能到六七石,甚至传说有极限亩产十石的。这么多产出,拿出还可以接受。

    但是在大同,承担赋税之后,再承担田租,根本不可能维持下去。

    但是如果免税的话,一家人就能活得好好的。

    周梦臣的就是尽量让这些种田的家族都愿意出一个男丁在军队上,并且这土地不可交易,不可分割。以保证为了免税。兵源不断。而且在军队上也有月粮,几乎就是管吃管住。只是没有多少饷银而已,但是立功却有赏银。也算不错了。

    可以说这土地征的是血税。

    这个章程,与杨继盛商议过,杨继盛甚至也出了不少意见,这数值的确定,也是杨继盛计算的。因为也只有杨继盛才知道百姓到底有多苦,这个数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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