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失魂落魄

    第二百六十六章 失魂落魄 (第3/3页)

现地外乡人赶到好奇,很快,刘老太家门口就聚集了2-30人,想看看这个“神仙”到底能不能把刘军的病治好。

    只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正坐在屋檐下,手里拿着一根赶鸭子的竹棍,敲敲打打,身体看起来还算健硕,起色也算正常,只是双眼空洞无神,仿佛迷失了自我。

    他应该就是了刘老太的儿子刘军了。

    刘军看到刘老太和自己媳妇儿回来,没有起身迎接,只是接连吐字:“饿,饿,饿……”

    “妈,你去做午饭吧,这里交给我就是,”石小琴把李元贞领进门,倒了一杯茶,“李大哥,走了一上午的山路,你累了,先喝杯茶,午饭马上就好,”

    随后她又把坐在门口的刘军拉进了屋子里,冲李元贞介绍:“这就是我的丈夫刘军。李大哥,你看看他到底是怎么了?”

    李元贞从看到刘军的第一眼起,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个词:“失魂落魄。”

    失魂落魄,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形容词,那就是遭遇到某种挫折后萎靡不振的情绪,但要是深切剖析它的字面意识,那就是,丢失了魂,散去了魄。

    魂魄主导着人的生,死,精,气,神,喜,怒,哀,乐……所有正常人的气息和情绪,而倘若失去其中之一,就会变成“人格残疾”,或者说“精神残疾”。

    道理很简单,若一个人连喜怒哀乐都没有了,那还能算是正常人么?

    由此,李元贞可以判定,眼前这个叫做刘军的男人,不是丢了魂,就是失了魄。

    而从刘军可以说话,精气神依旧建在,身体依旧健康,只有自主意识模糊不清,由此可以判定,他丢的不是魂,而是魄。

    三魂气魄,丢了一魄,则变成了三魂六魄,而丢的那一魄恰是“七魄”中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魄——伏矢。

    道家有云:“七魄之伏矢;牵命魂,管七魄,主意识。”如果伏矢一魄丢了,就会出现像刘军这种状态,吃喝拉撒,看读听写都正常,唯独自主意识缺失。

    寻常人一般丢的是魂,失魄的却少之又少,除非……有人刻意抽走了他的魄。

    “他的病情我大概是知道了,具体怎么治疗,等到晚上再说。”李元贞说着,又问石小琴:

    “还有,你丈夫的病我怀疑和那个‘北山矿场’有密切关系,你能找到矿场的负责人么?”

    “有是有,只是……”

    石小琴咬了咬嘴唇,恨声说道:“我们村里就有一个,就是村头的赵二麻子,他负责附近村子的招工工作,当初就是他把我丈夫招进矿场的;

    为了给我丈夫看病,几个月赚的钱全都砸进去了,医生说,我丈夫这个病也属于工伤,可以找单位理赔;

    昨天我和我妈去找赵二麻子,想让他带我们去矿场商量赔偿,哪料到他直接就把我们赶出来了,说这个事情和他无关,他只负责把人送进去,其他事一概不管;

    我们没办法,只有自己去北山矿场,可是哪晓得还没进山,就被山脚下的人拦了下来,就算我们说明来由他们还是不让进!还威胁让我们不要来了,不然就要动手打我们!”

    这分明就是在逃避赔偿,剥削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