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养宅

    第四十六章:养宅 (第3/3页)

  毕业后她选择继续投身于销售行业,本来能进银行的她,被人挖进了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安乐房产。

    奇怪的是,她接受的培训并不像其他营销人员那样,系统的话术、不停地电话营销、一次又一次地约见客户。

    他们要做的工作很奇怪,也很简单,就是在一些卖不出去的房子里住七七四十九天,丽景苑44幢,就是她来到这个分店后,接到总部指示的第一处住宅。

    听到这里,我心里慢慢明白了,他们所做的正是邪门无比的阴宅生意。

    “那丽景苑44幢,住进去都会怀鬼胎啊,为什么你没事?”我内心里还是不太相信夏凉的说辞。

    老廖在旁边瞪了我一眼,我这才发现言之有失,无论怎么样也不能把生意的细节告诉外人,不由得在心里后悔起来。

    “那是因为,她的命格。”老廖在旁边搭上了腔。“她的八字,据我推算,有七字都属阳。这种人也俗称是太阳命。按道理,这种人应该阳气鼎盛、阴邪不侵,那女鬼没有用她的身体来养鬼胎,也能理解。”

    “你住在这种房子里,都是个怎么住法?还是说只要晚上在里面睡觉就行?”老廖继续问着。

    “这就是最诡异的地方了,住宿的条件,非常奇怪。白天没有任何要求,也可以出门逛街之类的,但是晚上,他们要我在床头柜放一面镜子,晚上对着镜子睡觉,不能翻身,不能佩戴玉器。

    住在丽景苑44幢的四十九天里,让我生不如死,一开始倒还好,但从第二周开始,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在我脸前哈气,还有喃喃自语的声音。

    我很害怕,不敢睁眼,直到有一天午夜,我悄悄眯着眼睛去看镜子,没想到正看到一个红衣服的女鬼趴在我的肩膀上咬我的耳朵!”

    我感觉浑身颤抖,这场景,搁谁身上能不害怕啊,大半夜发现自己身后有个恶鬼。

    “那你怎么不离开呢?”这要是在我身上,我第二天绝对不住了,爱谁谁。

    “我们签了协议......住满四十九天,就给我们一百万,住不满要反赔一百万......”

    好家伙,真是大手笔,这背后的老板恐怕不简单。我看了眼老廖,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答案。

    老廖也点了点头:“这事,恐怕是属于御鬼术里的养宅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