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结盟为友 浪葬绫殇

    第53章 结盟为友 浪葬绫殇 (第1/3页)

    殷元皓沿着江边往前走,每走一段路,江水翻涌而上的腥气就更重一层,他有意无意地抬头看天,夜空和多年前一样,亮着许许多多喧嚣的星,虫鸣声随处可闻。

    他隐约记得,也是在这样一个夜里,他又一次被达官贵人家的仆役奚落了。那人斜着眼,有着一切世俗小人脸上常有的嫌恶表情,他的嗓门很尖利,闻声围观而来的人让他愈发傲慢轻狂,“你以为你是什么高贵的货色吗?人是分等级的,‘等级’你懂不懂?就是有人的唾沫像黄金,有人的命像粪土……金贵的人一脚踩死你,你还得感恩这种死法……你又不是世家子弟,既然出身卑贱,跟我一样是贱民,为何还不愿认命?要怨要怪只能是你投胎时没长眼……”说完,将厚厚的一摞书稿砸到他面前,“官家显贵,你不知道吗?你这种穷酸书生我见得多了,简直比这街上争食的野狗还多……别说大人不会正眼瞧你,这几卷破纸都会脏了他的案头……你以为你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就会有出头之日,我呸——”重重啐了一口唾沫,“你兜里有银票吗?你背后有人为你撑腰吗……你连府上最下贱的奴才都比不过,他们至少有资格给大人倒夜香……可你呢?你像杂草一样,遍野都是,枯死老死都是活该……”尖酸势利的嘲弄一波一波向他袭来,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在一步一步地走向江心,整个人陷入羞愧与绝望之中。他只记得自己当时喃喃低语了一句:“九重门难启,犬声吠吠。”

    那个晚上,也像今日一样,他沿着另一条江,漫步目的地向前走,每走一步,心上的荒芜就多出一片。他的确博学多才,口齿和思维都是世上难得的伶俐;他也有着一副好皮囊,若是穿绸骑马,也会惊艳无数少女的心。可他只是一个卑微渺小的人,穿着粗劣的衣服,被人唤做“褐夫”。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便是右手大拇指上的金指环。

    那枚指环闪闪发光——大概是他经常擦拭的结果,说不上多么华贵精美,却是他前半生里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他戴着它,显然使自己看上去更加可笑,可他固执地戴着它,一直戴着它——他一度以为,那会是他一生中永远摘不掉的牵挂。

    牵挂的背后是一个女子,她叫玲珑,真真切切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为此,殷元皓在指环的内壁刻了一行小字——“碧海映青天,玉人独玲珑”,没错,那个时候,他有着另外一个姓名,姓殷,名碧海。

    “碧海”是个多好的名字。虽然他这一生只见过江和湖,可他心里始终有着一望无际、天水相接的海,海水应该也是蔚蓝的,与晴空一色。广如昊天,阔若碧海,那该是怎样的一种胸襟。

    可他,注定是准备向世俗妥协了。

    拦下成都王申屠鹰的马车,是他人生里最完美的冒险。他的成功来的太快,像始料不及的潮水,一瞬间就将人卷进了深不见底的世界,潮水迅速退却,只剩下空寂的河岸,没人知道,那里曾经伫立着无比执著的一个年轻人。

    申屠鹰给他带来了一场华丽的变身。殷碧海摇身一变,成了殷元皓。他穿上了梦寐以求的绛纱袍,戴着贵族男子身份象征的金玉冠,甚至娶到了皇帝的爱女。简直像梦境一样绚烂。只是这样的梦里再不能出现像玲珑一样纯素的女子——毕竟太煞风景。

    长亭公主是个不美不丑、烈性刁蛮的女人,眼里容不下半点儿砂子。如果纯粹用男人的眼光来审视,她并不适合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所幸她是公主,可以卸下妆容和道具,以真实的面目任性妄为。

    殷元皓依然下定决定要娶她。申屠鹰更是极力促成——否则,长亭公主会成为他劲敌手中的又一个砝码,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排着长队等着候着一睹芳容的豪门子弟大有人在。

    新婚的前一晚,殷元皓还是一个人在江边走了很久,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指上的金指环给取了下来,时间长了,指环也像长成了身体的一部分。他把指环紧紧握在手心里,直到它变得温热,像极了玲珑的体温。该死!他竟然又在想玲珑……于是,他奋力一扔,指环落入了江中,它那样小、那样不起眼,在风平浪静的江面上竟没留下一丝声响。月光炫目,他不禁用衣袖掩住脸,眼泪还是滑了下来,慢慢浸入他的嘴角,味道咸腥。

    和长亭公主的婚姻就像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会被反复追问、会遭诘难,需要对她的嫉妒之心一忍再忍,还要违心说着赞美、千方百计去迎合她……他已经失掉了一个才子的尊严和清高。同样,他还要听从申屠鹰对他的种种安排:对自己从内心轻视的人卑躬屈膝、与庸俗不堪的同僚把酒言欢、残害一些根本与自己素未蒙面的人……名利双收,曾经是他自鸣得意拥有的后半生里最好的东西。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不知名的人在背地里揭发着他的过去、质疑着他的出身……直到铁证如山,他的欺君之罪眼看要坐实了。长亭公主比他料想得更加冷漠无情,在用药物杀了腹中三月大的孩子后,她亲口要求自己的父皇将殷元皓凌迟处死。申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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