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大航海时代的前夕
第180章:大航海时代的前夕 (第3/3页)
靠战斗力非常强悍的水师,大明可以将从日本到东南亚的制海权全部掌握在手中,凡是经过此地的外国船只,都需要向明朝购买“令旗”,缴纳保护费。
何其威风!
可惜就像衰败的关外卫所一样,仁宣之后,大明的水师用度被大幅缩减。
失去了财政支持,这样的雄风也软了下去,耷拉的犹如中年以后面临发福秃头问题的社畜。
好在一切还来得及挽回。
就目前而言,东亚的海域根本没有另外的水上力量可以挑战大明水师,猛虎余威犹存。
朱见济可以继续蹭太宗的便宜,做他自己爱做的事。
于是在这次会议后,得到内阁支持的皇帝颁布了新的命令。
排在首位的,自然是宣布朝廷放开了海禁。
不过这不代表着民间可以自由下海裸奔了,而是要求大家在官方船队带领下,通过现有航路去做生意。
朝廷吃肉,民间的船队要跟在屁股后面喝汤。
不过即便如此,也比之前只有权贵有机会下海的情况好了。
因为朱见济下旨在南京设立了一个“海关总署”,统领各地的市舶司,任何想出海的船队,不论官民,都要到临近的市舶司进行汇报交钱,就跟此时开商店铺子需要去太府寺及其新增的下属机构工商所办证一样,再去南京的总署核对登记,最后盖上“准海贸印”,到手一份令旗。
如此,他们才有一个组建船队。
而一旦拿到了官方证件,还要再向朝廷缴纳一笔“附庸费”,才能获得跟官方大船下海经商的资格。
在风波难测的海上,能得到官方力量的庇佑。
若是有私自出海的船只,拿不出市舶司发的证件,便不允许他们靠岸,强行靠近者会被视为“倭寇来袭”,享受到官方火热的关爱。
他们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官方也不会有义务对其进行支援。
这样的政令基本是让官方垄断了海贸,但加上宽松的拿证条件,却让合法办事的商人们松了一口气,反过去觉得朝廷这样的新政非常不错。
毕竟不管有没有这命令,官府要占利润大头,是很多生意上的默认条件,在“海禁”政策下能出海的猛人,自然也会定时定量的给自己的盾牌上交保护费。
现在公开说了,却是方便了许多。
毕竟官方的“出海费”虽然高,可却是明码标价,给了钱就能获得相应权益,比某些贪婪的,还不一定给你把手续办全的官老爷好多了!
还方便了小商人参与到大航海之中。
朱见济发给各地的通告说的很明白,只要交了钱,不论你的船只大小,都可以合法尾随官船,走稳定又安全的航路,同时蹭蹭大腿,降低被海盗打劫的概率。
由此,关于海贸的新政令一出,沿海的商人便纷纷慷概解囊。
官方船队还没彻底准备好呢,就给朝廷交了不少银子。
虽说朱见济早就知道大明的海商有钱,但也没想到他们有钱到这个地步。
而能让逐利的商人自愿花费巨资,想来出海的收获会更加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