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考成法(求订阅)

    第二百七十六章 考成法(求订阅) (第1/3页)

    当年张居正主政期间提出了考成法,这方法就是一种考核官员的方法,主要原则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将官员在任上成绩的好坏、是否升迁与官员是否完成其应该完成的任务相互联系起来,以此作为判断标准。

    在张居正主政期间确定了很好的效果,在六年一次的京察,和地方官三年一次的“大计”之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朱由检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得出了不少结论。

    张居正让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该办的事情定立一个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

    之后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同样要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按照没有完成的事情事进行处罚;最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这样一来,张居正就凭借着这三本账,严格的控制这中央和地方的官吏,每逢“大计”和“京察”,他都要对做实事的官员进行提拔,对那些冗官进行裁撤,同时提拔整理卓越、拥护改革的官员。

    据朱由检估计在其主政的十年间,考成法取得极好效果,仅仅冗官减少了三成,这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同时提拔了一大批敢作敢为的高官,打破了大明官场之上长久以来行成的论资排辈的恶劣现象。

    而这之中,最让朱由检感到震惊与佩服的是张居正此人建立了一套由上到下、层层监督的的监察制度,这简直让朱由检惊为天人。

    内阁管理六科、六科督促六部,六部督察地方藩、臬等司及抚按官,再以两司督察府州县官,这就是张居正建立考成体系的框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