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抛尸河内

    第111章抛尸河内 (第2/3页)

维护正义的良好执法形象。经典案例,警示极强,力转!”

    ……

    2月5日,一中年男子至春阳局报警称:“我女儿高芸(女,春东区人,18岁)于1月31日上午从汉芜回宜,8点左右给家里打完电话后至今联系不上,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询其女儿下落。”

    春阳局在接警后,组织专班开展工作。

    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班工作查明:高芸于1月31日抵达梅州后与颜敢(男,春东区人,18岁)联系频繁。

    专班民警找到颜敢后,组织审查。

    “你和高芸是什么关系?”

    “男女朋友关系,但感情出了问题不和。1月31日,我在梅州栖贤二路44号一餐馆宿舍内与高芸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

    “我打了高芸一耳光后,高芸欲与我对打时,我朝她胸前猛推一把,致她撞到背后门框上倒地死亡。”

    “接着讲!”

    “我发现高芸死亡后便上街购买纸箱,随后用宿舍内的床单将她尸体包裹并于当晚用摩托车将尸体运至春阳,抛至阳春河内,……”

    因案发第一现场在梅州辖区,宁州市局副局长袁心武指令春阳局将此案件移交至梅州局开展侦查工作。

    梅州局接到指令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胡局长任组长、张德副局长任副组长,刑警大队和栖贤派出所抽调的10余名精干警力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力对案件进行侦办。

    “岳剑,在你调走前,这案子仍由你主侦!”

    “是,服从命令!”

    “叮!宿主有项新主线任务,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抛尸疑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在犯罪嫌疑人前期交待的基础下,岳剑组织民警前后三次对颜敢反复进行审讯。

    岳剑敏感发现颜敢交待事实时,在高芸如何倒地死亡的关键情节上前后表述不一致,且神色慌张。

    为防止嫌疑人避重就轻,逃避法律责任,岳剑在向领导进行汇报后,立即召开碰头会。

    众人讨论分析案情,调整工作思路,重新确定侦查方向。

    在岳剑等刑警强大而凌厉的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心里防线彻底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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