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楼道内打手机露形迹

    第177章楼道内打手机露形迹 (第2/3页)

抽调警力,进一步加大了对2号楼的排查力度。

    1月15日中午,在对3号楼一私人旅店进行走访调查过程中,平农觉察到该旅店老板支支吾吾,神色异常。

    经深入询问,旅店老板透露:“案发前,有一名叫龚荷花(女,21岁,东河人)的女子和一名男子曾在此住宿,且相貌特征与模拟画像极为相似。”

    “案发当晚,该女子独自一人回到旅店随即匆匆离开。”

    获此重要线索后,平农等刑警迅速对旅店房间进行了搜查。

    “我们发现了嫌疑男子遗弃的衣服、账本、部分单据等物!”

    经过分析,岳剑初步判定一名叫李青保的狮门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同时,通过对同房住宿的狮门籍男子兰永林和雷有汉的审查,岳剑等人获取了重大信息。

    “嫌疑人李青保在当晚持刀伤人后不敢再回旅店住宿,已潜逃回家。”

    岳剑指挥专班迅速赶赴天门开展追抓工作。

    到达狮门后,专班一方面积极搜集嫌疑人李青保行踪线索。

    另一方面,安排民警上门对其家属反复进行法律教育和政策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知之以法,敦促家属规劝李青保投案自首。

    17日下午5时许,迫于强大的追抓压力和政策宣传攻势,犯罪嫌疑人李青保向专班民警投案自首。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青保对持刀刺死、刺伤受害人张风柳、夏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月12日晚8时,受害人张风柳、夏伟在青年路特1号餐馆吃宵夜时,遇见同在此地的我及女伴龚荷花,夏伟上前调戏龚荷花,与我发生口角纠纷。

    我一怒之下,持刀将张风柳、夏伟2人刺伤,后张风柳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李青保的交待,平农和孟宽等专班民警在福隆3号楼8楼6号私人旅店其住宿房间内的沙发下找到了作案凶器匕首一把。

    ……

    “叮!宿主破获一起杀人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深挖带破案件情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

    1月9日凌晨2时许,宁中区中环所接110报警称辖区“妙香烧烤”附近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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