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钢丝绳勒杀

    第181章钢丝绳勒杀 (第1/3页)

    2月10日凌晨1时,宁东局义良所辖区“联兴”网吧发生一起因斗殴引发的伤害致死案。

    被害人张晋(男,19岁,住宇宁街三尺巷16号)与9名涉案对象发生纠纷,在斗殴过程中被打伤头部,于当日上午颅内出血死亡。

    宁东分局刑侦大队和义良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快速开展调查走访,很快便控制了重要知情人龚玉松。

    根据龚玉松提供的情况,于上午11时在沿河大道将犯罪嫌疑人干越(男,28岁,宁黄人)抓获。

    顺藤摸瓜,一举抓获冯秋保等其他8名涉案人员,成功破获“2.10”伤害致死案。

    岳剑在核查此命案中,发现干越、冯秋保等人涉嫌其他命案,组织人马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去年11月9日凌晨0时30分,宁南区南正街所辖区幸福里38号门前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件,被害人方志超(男,18岁,映城市人)被5名犯罪分子抢劫并杀害。

    案发后,副局长程匀敏带领刑侦大队、南正街所民警迅速赶至案发现场,兵分三路,集中开展破案攻坚。

    “一是以技术员为主开展现场勘察,查找蛛丝马迹;

    二是以管段民警为主,在案发中心现场及周边认真走访调查,确定作案人数、犯罪嫌疑人特征及逃跑路线;

    三是以专案组民警为主,沿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进行走访,搜查犯罪嫌疑人,并安排力量在犯罪开始处的秦威娱乐城开展摸排。”

    当日下午6时许,专案民警在河街刘家巷搜索时,发现外来人员郭丹险(男,33岁,石城黄坡人)形迹可疑,当即将其带回审查。

    经突审,郭丹险交待了其伙同方锡刚(男,16岁,石城黄坡人)、干越、冯秋保(男,27岁,映城人)等4人抢劫杀害方志超的犯罪事实。

    当晚9时,专案组民警赶赴石城,将方锡刚抓获。

    犯罪嫌疑人十分狡猾,有时就隐藏在我们侦查员的视线内,如何辨别真凶就成为命案侦破的关键。

    在铁证面前,干越和冯秋保不得不缴械投降。

    岳剑发现二人急于结案,继续开展深挖,发现又一隐案。

    前年10月31日晚11时许,租住在宁东区赤河大道顺灵电器商城4单元4楼的余艳娥(女,26岁,映城人)被人扼死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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