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欧皇还是非酋呢

    第二十四章 欧皇还是非酋呢 (第3/3页)

杰被根吼了个激灵,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两人的手呢。

    萨米尔也皱眉道:“就是,这么点时间,你死死抓着我两的手搞什么呢...要是真有想法可以说出来嘛,我又不是小气人。”

    “我有想法不用你说我自己就会说,我没想法你再逼我说我也不会说的啊,难道我是那种...草!”

    不小心用上了‘三藏’之力。

    虽然没屁用,但这能力同样作用在物理规则上,萨米尔和根连不听的选择都没有。

    两人痴痴望着罗杰,好一会才被电话铃声唤回神来。

    根点了点耳机:“喂,芬奇...有任务?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后,根朝萨米尔挑了挑眉毛:“芬奇让我们去保护一个八岁小男孩。”

    也就是说...‘机器’吐出了这个小男孩的名字。

    “这小孩招惹谁了?还是有人要绑架他,找他父母要赎金?”萨米尔直接排除了小男孩是行凶者的可能。

    萨米尔摇了摇头:“不知道,看着就是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小孩...也不叫普通吧,这小孩帅的离谱。”

    “真的,我看看,哇,真帅啊,两只瞳孔的颜色还不一样。”

    罗杰心中一凛。

    我靠,这孩子不会叫迈尔斯吧?

    “他叫迈尔斯,哎呀,我已经爱上他了。”萨米尔把手机按在罗杰面前,“怎么样,跟你有的比吧?”

    罗杰眯了眯眼:“我跟他没法比。”

    老子又没被变态杀人狂的鬼魂附身。

    这个世界有神魔鬼怪,这一点罗杰一直都知道。

    比如光之吧的老板就是来纽约休假的地狱之王:

    路西法。

    两人刚认识时,罗杰还跟路西法仔细讨论过地球上的神魔鬼怪。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以罗杰的阿斯加德身体,遇到地球上九成九的神魔鬼怪都不用躲,一拳过去就是。

    不过十年来罗杰没遇上过其他的鬼神,也不想遇到。

    麻烦。

    “好了,别花痴了,我们再不去保护他,说不定就迟了。”

    萨米尔来到罗杰旁边,张开怀抱。

    “抱一个?”

    罗杰把萨米尔搂过来,在她耳边悄悄说:“不用保护那孩子,保护那孩子的保姆、父母、还有他家的狗。”

    萨米尔是聪明人,一点就明。

    “阿斯加德人的直觉?”

    “阿斯加德人的知识。”顿了顿后,罗杰又道:“那个...关于我是阿斯加德人这件事...”

    “放心吧,不会说出去的。”萨米尔轻轻撕咬着罗杰的耳朵,“有空我再来玩你。”

    看着两人离开酒吧,别说,还真有点小失落。

    幸亏,之前点的垃圾食品上桌了。

    罗杰早就饿的不行,立刻开始扫荡。

    酒足饭饱后,拍拍肚子,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失落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

    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

    哎,饿肚子的人,真可怜。

    想到这,罗杰脑子一炸。

    他总算想起来自己和萨米尔忘了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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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迈尔斯出自《神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