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拿去!

    第十三章 拿去! (第1/3页)

    朱祁钰深吸了口气,大明朝出现了问题,也是几乎所有帝国都存在的问题。

    那就是:「帝国所有人都认为,自己如此的强大,能够承受小的失误和问题。」

    即便是朱祁钰中人臣的天花板于谦,大约也有这种想法。

    皇庄做点生意,赚点钱,没什么问题,大明的百姓,有这种承受能力,勋戚跟着勋戚们一起发财,没什么问题,大明地大物博承担得起。

    帝国的衰弱,在这种日拱一卒的境遇下,小问题就会逐渐累积成为大问题,最终帝国崩解,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朱祁钰对兴安说的话,就是他的一个态度,这也算是新朝新气象。

    皇帝不能带着头挖自己的根基,还不亦乐乎。

    那样实在是太TM的蠢了。

    兴安俯首领命而去,而金濂站直了身子,悄悄的退到了王直身后,戳了一下王直,两个人离开了午门的五凤楼正中央,走到了墙垛的位置,小声的交谈了起来。

    朱祁钰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太过于计较,金濂不是蠢笨之人。

    事实上,之前金濂提议将通州的粮食付之一炬的时候,他的内心对这个户部尚书是有一些不屑的。

    但是了解到了实际情况后,他放下了些许的成见。

    误会解除。

    朱祁钰在了解了金濂的经历之后,朱祁钰确认了这是一个可用之人。

    金濂是永乐十六年的进士,自从开始做湖广道监察御史之后,他的贤名就在南方流传开来。

    浙江巨盗史庆真活动猖獗,时数年间,谁都制服不了,金濂费劲了周折将其抓捕归案。

    而后金濂父亲病逝,金濂请旨想回顺天府为父亲守孝,皇帝不准,令其前往陕西做按察副使,金濂未能守孝,前往了陕西。

    这搁古代叫做夺情,是因为没有这个臣子不能把事办成。

    金濂在陕西干的很不错,兴修水利、缉捕大盗、平定山匪、安定民生、设立学宫为百姓讲读经史、让将校读书识字研读兵法、并且亲自习射演练,文武双修,一时间鞑靼人不敢再进犯。

    御边十数载,鞑靼人闻者心慑,望风而逃。

    金濂回到京城做了刑部尚书,就办一件事,司法公平。

    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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