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失望(刚发现,章节序号标错了)

    第五十一章 失望(刚发现,章节序号标错了) (第3/3页)

    而受益人则是陆涛。

    家族信托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一旦信托建立,在法律意义上,这份资产就和创立人没关系了,即使创立人陷入负债,乃至破产,债权人也无权追偿信托中的资产。

    (当然,信托的资产是有追诉期的,如果追朔过了,债权人便无法追偿信托内的财产)

    其次,信托也是避税的一种方式,信托一旦成立,严格来说资产就不是徐志森的了,而是归属信托公司。

    陆涛作为受益人,是不用缴纳遗产税和赠予税的。

    最后,信托也能避免财产纠纷,不过这一条和徐志森无关,他只有陆涛这么一个儿子,连妻子都没有。

    如果他去世了,他留下的遗产基本不会产生纠纷。

    虽然信托有很多的优点,但它的缺点也很明显,信托的成立的同时,也意味着让渡了资产控制权。

    对于白手起家的富一代而言,失去了资产的控制权,丝毫不亚于要了他的老命。

    所以,徐志森对于是否成立信托,心中还是充满犹疑的。

    况且,陆涛现在对他的态度可不算好。

    他把陆涛当儿子,陆涛却没有把他当成父亲。

    这一点,徐志森看的很清楚,很明白!

    对于陆涛来说,他不过是一个可以依靠的靠山罢了。

    换一种说法,说他是个ATM机,也不是不可以。

    之前陆涛为什么愿意进入远大集团?

    更多的是看中他手上的钱。

    起初,徐志森是能够理解陆涛的,毕竟他缺席了陆涛的婴儿时代,少年时代。

    除了生理学上的父子关系,两人和陌生人也没多大区别。

    短短一年时间,能培养出什么感情?

    可一开始理解,不代表徐志森能一直理解。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的心也慢慢的动摇了。

    远大集团是他的心血结晶,徐志森绝不允许被人轻易的糟蹋了!

    ————————————

    PS:下个副本打算写《天才基本法》,各位觉得怎样?

    这部剧看的说实话有点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