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双簧

    第二百四十八章:双簧 (第1/3页)

    其实早在先秦时期,也就是秦穆公的时候对盐商的课税就开始了,只是没有涉及到所有的商品。之后在商鞅变法和秦惠王的时候,就扩大到了酒,肉,铁等民用的所必须的商品收税。

    而更早的时候,则是周公时期,在这个时期个人经商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商人盈利日渐丰富,统治者处于国家开支不断曾达和挥霍享受的需要,开始通过征税来增加国家税收。

    在当时市面上设置专门主官收税的廛人(cha

    二声),税收有五种,絘布(ci一声),总布,质布,罚布,和廛布。

    其中絘布是对市场上店铺征收的占地税,总布是对无房屋而占地的商行所征收的地皮税,质布是对买卖见的贸易券契使用但不征收的罚款,罚布是对违反市场禁令的商人征税的罚款,廛布是对于借用仓库或者场地存放货物而征收的税务。

    这些税务在秦国的时候大部分都已经废除,秦夜这一次把这五种税收都提了上来,并且还包括了买卖布匹,粮食等产品全部增加税收,让民间增收的粮食税更少一些,变相的提高了粮食的价格,并且加以限制。

    而原本在商鞅变法开始设立的人头税,秦夜也上报给嬴政一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个人所得税,被秦夜命名为月响税,也就是除开军队之外,从民间黔首百民到王公大臣,每个月所得到的饷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加之农民实行按田亩计征的税,也就是土地税。

    这样的几个税务,消减了挤压在农民身上的税收,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而国家增加的税收也是从王宫大臣们和商人们的手上得来的。

    秦夜在把这一段长长的话告诉给嬴政之后,头又开始疼了,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又要开始得罪人了。

    从商开始,就没有哪个时代有针对王公大臣设立税收的,更别说商人们了。

    比如商税这一行,在后世的明朝晚期,甚至都有儒生学士们在大喊:与民争利!国将不国!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明朝都是不禁海的,那个时候的航海业发达,若要是征收税务,那就为国库增收了太多了。

    当然,在航海这一方面,秦夜也一并提出了南方发展海航。利用秦朝时期的布匹,海航至东南亚,南亚那一边,甚至造船业发达的话,可以卖到欧洲那边,那个时候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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