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一章 巡察御史
第九百九十一章 巡察御史 (第2/3页)
所以,虽然来的巡察御史组,带头的组长也不过是个从三品的佥都御史,但是马六甲省这边却是连巡抚大人都亲自到码头迎接,给足了巡察御史组面子。
这不给不行啊……别看带队的只是个从三品的佥都御史,但是这些巡察御史组的组长可都挂着一个很特殊的名头,那就是:奉旨巡察某某省吏治事。
用直白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这是钦差……
他们有权限对巡察省份里的正三品以下的所有文官进行调查,指示巡警执法机构进行逮捕,然后提起公诉。
换而言之,除了巡抚和布政使不能处理,其他所有官员他们都能直接处理,而这也不意味着巡抚和布政使就能高枕无忧……因为贪腐这种事情,往往抓一个就能带出一大串,这巡抚和布政使手底下也会有心腹嫡系啊,这心腹嫡系如果被逮了,他这个巡抚或布政使差不多也就当到头了。
其实大楚帝国里的御史们,哪怕不是钦差,普通御史的权限也非常大,尤其是针对官员上。
地方上,哪怕是一个普通御史,他都有独立的权限对该辖区内的所有文官,甚至是高出他好几个品级的官员进行调查。
而地方上的官员往往无法抵抗……这是因为大楚帝国里的督察院体系,是和地方行政体系完全分开的,其人事,经费等全都是独立于地方行政结构。
换句话说,御史们不归地方官员们管理……只接受上级督察院的管理。
和司法单位里的巡警,接受地方和单位上级双重管理是不一样的。
大楚帝国的地方行政机构里,是有多套相互独立,互不统属的机构,分别是巡抚衙门,知府衙门,知县衙门这些地方行政机构。
但是除了这套传统意义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外,还有三套独立,互不统属的机构。
那就是税务机构、督查机构以及审判机构。
税收的事,全部归属税务机构管理,地方行政机构是没有任何插手的余地的……包括税务执法权。
而监狱,司法管理,公诉,监察百官则是督察院的业务范围。
审判机构更单纯,只是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模糊不清的法律作出解释。
地方行政和这三套机构,是相互独立的,谁也管不了谁。
这也造就了税务和督查、审判三大机构的高度独立性,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地方上的巡抚,也没有权限对一个刚入职的从九品督察院科员发布任何命令……督察院人事就不归地方行政机构管。
同时理论上一个刚通过考核的最低等的御史,即从七品御史,也能独立的对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官员进行调查。
顺带一提,也别以为从七品的御史很渣……
你要知道,督察院里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查案,批准执法机构申请的逮捕令,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得正式御史才行。
而地方督察院里,其实大部分还是普通的工作人员,包括大量八九品的科员或其他高级行政人员。
御史在督察院体系内,其实也是属于很特殊的存在。
比如一个法律系,并考取了律师资格证的学子,报考了督察院的职务,顺利入职后只是从九品的普通科员,一般分配某个御史下属当然低级助手,这和普通科员其实差不多。
然后看你自己的能力或运气,人脉背景……一路顺利升到从七品后,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前去参加大督察院举办的御史资格考核,御史资格考核是全国范围统一考试,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相当之苛刻。
通过御史考核之后,才会被授予正式的‘御史’头衔,你才能够具备独立查案、批准司法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等一系列御史的特殊权限。
而这种御史,其实也才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御史,并不是督察院里的任何一个官员都是御史。
如果没能通过考核,那么就只能干其他行政工作了……督察院里也不全是御史,还有很多中等级别的行政官员,搞搞后勤什么的。
但是御史,毫无疑问才是督察院体系里的核心,几乎所有督察院体系里的高级官员,清一色都是御史出身。
督察院体系里的普通官员,如果无法通过御史资格考试,那么升迁就会非常的困难……哪怕是专门走后勤,行政的路子,但是四品基本就到头了,虽然没有任何明令限制非御史出身的督察院官员不得跨过四品这个门槛,但实际上帝国四十几年来,没有任何一个非御史出身的督察院官员跨过这个门槛。
实际上,绝大部分非御史出身的督察院官员,距离四品这个门槛都很远,几乎都在五六品以下混着。
这一系列苛刻的条件,其实都是为了赋予御史的高度独立,自由的查案权限……而这种权限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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