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识破罪犯真面目
大数据识破罪犯真面目 (第3/3页)
并和研判。从刑侦实战来看,主要包括了三种模式:从案到人,即从已知案件关联嫌疑人;从人到案,从已知人员关联案件;从案到案,从已知案件关联同类案件,以更高效地实现串并案件挖团伙。再如对人员信息库的应用,主要是人员基础信息、出入境信息、在逃人员、重点人口信息、工作对象信息、打击处理人员信息、案件关系人信息,等等。
这两大信息库运用在工作中,一方面可以提高排查的效率和准确性。例如,发案后,可以通过已掌握的作案人员相貌、作案规律等信息在各种人员信息系统中查询对比,从而避免大兵团作战,大范围排查。另一方面,可以将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人员的相貌、作案规律、持有物品、驾乘工具、足迹痕迹等资料信息与案件信息进行对比,及时发现嫌疑点并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也就是信息的正向和反向查询对比,这在工作中非常实用,帮助会很大。”杨顺利说。
另外,眼下手机已成为个人通讯、社交、购物、娱乐、经营等活动的必要载体,手机号码、各种网络账号已成为个人的“电子居民身份证号码”。因此,加强网络及通讯电子信息资料的应用,也会对案件侦破起到关键作用。
“《为学》里讲: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杨顺利引用这句古语为刑警的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做了一个诠释。“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是当前破案的关键所在,日常的学习教育和能力培养必须有力跟进,侦查技能的提高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工作中我们一直要求年轻民警必须要达到‘九会’,即会查询、会采集、会录入、会研判、会网上办公办案、会网上考核、会应用新的网络社交工具和商业平台,等等。”
作为一名已经入行多年的老刑警,杨顺利认为刑事侦查工作其实就是洞悉和探索人心底秘密的艺术。“记得我刚到一处的时候,我们处长王红卫讲过一句话:‘侦查就像照相,人人都会,但要想你的作品成为艺术,却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决定因素是镜头背后的眼睛和大脑。’我特别赞同敬佩这句话,还曾经把这句话写在我的一篇文章中。大数据就是让我们还原犯罪真相,看透和识破犯罪嫌疑人的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