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回 两代表沪渎续议 众学生都下争哗

    第一百四回 两代表沪渎续议 众学生都下争哗 (第1/3页)

    却说胶澳问题,已由中国专使提出说帖,经法、美、英三国申议,仍不能使日本让步,反教日本自由处置,中国专使陆徵祥等,不得不再行抗议,词意如下:

    按德人之占据山东权利,始于一八九七年,当时普鲁士武人,借口小故,强迫中国让与,显系一种侵犯手段,华人至今不忘此耻。今三大国若以此项权利,移让于日,是承认侵犯手段为正当矣。况日本在南满与蒙古东部,业已十分猖獗,今若加以山东为日所有,则日本可在北京出口之水道,即直隶海湾之两岸,巩固其地位。

    且得霸据直达北京之三大路线,从此北京将为日本势力所环绕,不亦大可惧乎?中国于一九一七年向德、奥宣战,加入协约,所有中国与德、奥前订各约一律取消,然则德国权利,当然归还中国。且中国之宣战,曾经协约及公同作战各国政府正式承认。及今三国大会议,解决胶州与山东问题,反将前属于德人之权利,让给日本,由此可见大会议所让给与日本之权利,在今日已非德人所有,乃纯粹之中国权利。且中国亦协约之一,并非一敌国,中国在协约中,固较懦弱,但总不能以敌国待之。抑有进者,山东为中国之圣地,孔、孟之教深入人心,我中国人视山东为文化之发祥地,焉肯轻让于外人?至于三大国会议,既有归还中国之意,何以第一步,必将该地移让与一外国,然后由该外国自愿,再将该地归还原主?此种重叠手续,不知何所根据?代表等早知日本之要求,系根据一九一五年之中日条约,及一九一八年之交换文件。但一九一五年时,中国所以签约者,实为强权所迫,世人常忆日本提出哀的美敦书,强迫中国承认二十一条要求,否则大战立见于东亚。再一九一八年之交换文件,乃因日本允许撤退山东内地之日兵,并取销各民政署。代表等亦知三大国所以议定如此解决者,实以英法曾于一九一五年二月三日,允许日本在和会席上,助其夺得德人在山东之权利。然当时此等密约,双方订结,中国并未加入。其后协约国劝中国参战,亦未曾将密约内容,预先通告。及中国于加入协约之后,直至今日战争了结,和约告成,中国反为各大国之商议品与抵偿品,其何以堪?或曰:大会议之认可日本要求,乃所以保全国际同盟也。中国岂不知为此而有所牺牲?但中有不能已于言者,大会何以不令一强固之日本,放弃其要求,(其要求之起点,乃为侵犯土地。)而反令一软弱之中国,牺牲其主权?代表等敢言曰:此种解决方法,不论何方面提出,中国人民闻之,必大失望,大愤怒。当意大利为阜姆决裂,大会议且为之坚持到底,然则中国之提出山东问题,各大国反不表同情乎?要知山东问题,关于四万万人民未来之幸福,而远东之和平与利益,皆系于是也。

    这一篇抗议书,比前次较为激烈,也是由中国专使陆徵祥等,情不能忍,不得已有此文牒,为声明公理起见。无如世界中只论强弱,不论公道,任你舌敝唇焦,总敌不过强邻气焰,日本专使只付诸不睬,英、法、美各国,也袖手旁观,怎能如意国专使,为了阜姆问题,退出和会,几至决裂?后来仍由英、法、美三国代表,请意国代表再入和会,曲为调停,可见得中华积弱,事事逊人,为什么军阀政客,不思协力图强,尽管争权夺利,内讧不休哩?虽有晨钟,唤不醒军人痴梦,奈何?

    即如上海南北和议,自从南方代表唐绍仪,宣言中止,停顿至一月有余。江苏督军李纯,苦心调护,提出办法五条,请令双方允准。见前回。唐代表尚因未得陕省确闻,逐日延宕。嗣经张瑞玑入陕报告,谓已确实停战,江督李纯,又邀同鄂、赣二省,迭电敦促。甚至上海五十三公团,联成一气,催迫南北总代表等,赶紧议定和局,方可一致对外。于是南方诸代表,也为环境所逼,未便再行停顿,乃于四月四日间,在唐总代表寓宅内,自开紧急会议,决定和议再开,函告北方总代表朱启钤等,约七日起,继续开谈。朱总代表当然照允。到了四月七日,两总代表及各代表,又复齐集,先开谈话会,核定会议程序,至晚未毕。越日,又复续核,大致粗了。代表中或主张扃门会议,免得人多语庞,徒滋纷扰,北代表多数赞成,惟南代表却多数反对。结果是双方协议,虽不必定要扃门,但除代表以外,闲人不得擅入。门外委警察严加逻守,慎重关防。自四月九日正式开议,南北代表,均将全部议题提出,互相讨论。当时各守秘密,未曾宣布。嗣逐日审查,集议了好几日,惹得上海一般社会,统想探听会议消息,是否就绪,怎奈会中讳莫如深,无从察悉。但据各通信社特别传闻,只说南代表所提,计十三项,另附悬案六项,北代表所提,计大纲两项,节目八项,讨论结局,双方议题,并作国会、军政、财政、政治、善后、未决等六项。究竟一切底细,无人能详,所有谣传,无非捕风捉影,想象模糊呢。

    延至五月初上,尚没有甚么确闻,大众诧为异事。公事不妨公言,何必守此秘密。忽由都中传出警电,乃是各校学生,为了巴黎和会中的山东问题,大起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