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方孝孺—朱棣的对与错(二)
第一百一十八章 方孝孺—朱棣的对与错(二) (第2/3页)
去坚定的施行井田制这么扯犊子的事情。
其实这就要从井田制的本身来说了。
最开始你看井田制,第一眼就是荒谬。
何为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而这个井田制其实并不是周的先例,这玩意从夏应该就已经出现了,商周都在沿用。
但是因为周礼的出现,这个就被定为了周,其实不算准确。
而井田制被废除也很简单,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
说白了就是耕种能力大量提升,用井田制的话,这土地不够用的。
但这是井田制的全部么?
并不是,你如果细看井田制的话,你就会看到另外一句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井田制的后面还有一句话,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同时规定了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类似于税赋的东西。
从这里面你们就能够闻到另外一个词语了,乌托邦!
美好的乌托邦总是让人向往,但是最终还是会变成一场虚妄。
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
这样一人大概有百亩土地耕种,同时这些属于领主士大夫,同样也是属于王。
百亩为一田,一人一田。
一井分为三横三竖九田,并以此类推扩大,其中周围的八田交给八户庶民耕种是私田,中间的乃是公田。
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公田由八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当然这个是要开始缴纳税赋的。
在井田制里面明确声明,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这就是为什么王莽方孝孺,朱允炆等等等等,一批又一批的人在井田上面做文章。
在他们看来,你是怎么分不重要,你是给谁也不重要,你是怎么给还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田,是谁的!
这田怎么种!怎么量!怎么交税!
所以说对于动辄就恢复井田制的那些人来说,他们几乎可以用一句话就能解释。
他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那就是先找个办法。
很明显从汉朝就出现的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兼并,只有土地国有化来挽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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