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指认

    第二百一十三章 指认 (第3/3页)

,在酒店方进行指认的情况下,地界产生错误的结果,应当归咎于被告自身。其在指界时,将本属于当时原告父亲安宏的土地,指入自身的名下。应当认定具备侵权的主观心态。因此被告代理人提交的该份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缺乏侵权的故意或过失!”

    大律师总是能够在顷刻之间营造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故事,并用这个故事来反驳对方律师在庭上所述说的另一个故事。古美门基于地界复丈图编织起来的巧妙说法,骤然间被利刃般的质证意见给撕破。若是只听了古美门的一面之词,听者恐怕还真的以为是酒店信赖了土地登记所出具的带有错误的地界复丈图进行施工,只是一个无辜之人。

    然而,眼下经过北原的质证,听者又骤然间发现其实土地登记所的测绘,是按照现场酒店方的指界展开的。这又完全变成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这不断颠倒的是非黑白,一而再,再而三冲击着现场听众的神经。旁听席的观众逐渐已经不敢再轻易作出判断。

    古美门稍稍端正了一点坐姿,神情认真起来。如果说一个年轻律师,散发着一种大律师气质,也许只是自身的一种错觉。那么当面前这个律师,能够一次、两次、三次的经受住自己的进攻,并且还能从容不迫的展开反击时,这已经足以说明对方的实力。

    面前这个叫做北原的律师,究竟是何方神圣。

    古美门稍作思索,站了起来,他决定要开始认真了,只听得他的声音回响在法庭:“原告代理人方才主张的所谓地籍测量依据的顺序,实际上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过错。土地登记所的测绘大队径行跳过法律规定的顺序,吩咐酒店方进行现场指界。在这一过程之中,被告仅是一个消极、被动的角色。其服从于行政机关的指示和安排,缺乏自己自身意志的显现。作为一家酒店,被告也不可能对测绘的法律程序具备专业了解。原告的质证意见,只不过再一次表明了,导致酒店建筑逾越地界的行为是由于测绘大队在程序上违法事项导致的。其应真正追责的对象是土地登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