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章 突然流行红丝巾

    第两百三十章 突然流行红丝巾 (第2/3页)

西方人从来不认为暗杀有什么问题。死人就是死人,你再牛皮也只能躺在棺材里腐烂。无论如何,我赢了。

    历史上,美国人在对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不止一次的通过发起谈判,进而诱杀那些英雄级别的印第安人酋长。而印第安部落一旦失去强力的组织者,反抗很快就会分崩离析。

    就算到了现代,美国的各种政治暗杀依旧层出不穷。连自家的总统都不放过。

    那种暗杀不能解决问题的思维是不符合实际的,某种程度上是否定了英雄对历史进程的作用,是经不起推敲的。

    谁敢说那个联盟的英雄遭遇暗杀身中两枪从而导致后来多次中风最后51岁就去世没有改变联盟的命运一丝一毫?

    谁敢说林肯和肯尼迪被暗杀没有改变美国历史?

    即使是推迟了社会问题的爆发时间点,也是暗杀者的巨大胜利。

    有人说,搞暗杀会导致政治上的被动。其实是忘了西方的谚语~胜利者不受指责。又何来政治上的被动?

    在他们看来,对手的指责,只是无能狂怒。

    不过,某位议员错了~他派的杀手也太少了点。

    中午吃过饭,汤姆在街上溜达两圈,找那些市民闲聊,这是他的老习惯。

    一个人靠近汤姆,用刀子就想暗杀成功?几率它就是零~汤姆反手一拳就打的他昏死过去,握刀的手更是被直接扭断。那扭曲畸形的手臂,吓坏了周围几个芝加哥市民。

    随从们慌忙跑来,拔枪警戒。如果这人腰悬枪带,根本不可能靠近汤姆。

    汤姆抓抓头皮:“你说,派他来的家伙脑袋里在想什么呢?。”

    市长看着不远处正在惨叫的杀手:“这很正常,即使是他们之间,以前也互相这么干过。”

    汤姆笑了:“是么?”

    男爵一副贵族做派,拿出丝巾捂着鼻子:“这飘来的是什么味?……美国人跟英国人相比,确实比较野蛮。”

    众人:“……”

    汤姆的思路很简单,团结大多数。

    这帮所谓议员们其实是能给他们分类的。

    第一钟,就是纯种黑帮。他们靠开妓院,高利贷,敲诈勒索为主业。通常还开个酒馆旅馆当做据点。

    第二种,就是那些开工厂,矿场,渔业等主要是搞生产和运输的大小资本家。

    汤姆觉得,第二种可以合作一下。因为他们的产业里,有大量的芝加哥人在其中工作。第一种用汤姆的价值观来看,这就是些不事生产的吸血鬼,留着干啥?

    这种吸血鬼帮派的规模,取决于人口规模。所以,在这时的芝加哥议会里,其实算是少数派。符合汤姆的“团结大多数原则”。

    至于发动工人暴动,消灭一些阶级敌人?别逗了!这种事情的前提,是需要汤姆首先组织出足够的可靠的人手散布到工人和市民中去,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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