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心中怒火燃烧

    第38章,心中怒火燃烧 (第1/3页)

    跟李晓婷交流了一晚,张至诚感觉这妞就是他的良药,罕见的,19号周一他竟然上课了。

    教室里的张至诚受到了05国贸2班无数人的膜拜,看的其他三个班的人一愣一愣的。

    小四个月的时间,张至诚总共上课的天数大概是10天不到,已经是财院神一样的存在。

    李晓婷现在也渐渐再次融入到寝室里,几个室友坐成一排。

    有胡珺在,加上她自身的变化,肯定不会出现后世那种一个寝室6个女生6个VX群的现象。

    张至诚只把衣服带到了金海湾,书本可没带,这么算起来,自从领了书,好像他尽然一次都没带过课本。

    罗佩佩已经失联2天了,李晓婷在前排。

    这会张至诚竟然只能跟余乐乐发短信。

    其实自31号那天打篮球之后,张至诚只在短信上跟余乐乐聊过天,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白昼漫漫,无心课本,是不是也有个小仙女跟我一样对着手机在发呆”

    张至诚仔细的读了读,然后把发呆改成期待点什么,点击发送。

    张至诚这个小仙女就夸的余乐乐美滋滋的,这颜值跟小仙女确实没啥区别了。

    “《会计法概述》,听得我浑身难受,我就想学个会计,没想到还要学法律”

    张至诚一乐,“你这想法很危险哦”

    余:“。。。”,一毛钱就发3个符号,真大气。

    张:“我们以后进了社会,可以做文盲,但一定不能做法盲,不然会吃亏的哦。”

    余:“比如?”

    张:“A和B算是朋友,但A也知道B是做小姐的,收费较高,A决定花3000大洋嫖一次,事毕A给的是冥币,事发时环境暗B没注意,也不会想到A竟然拿冥币来付钱,3日后B才发现,向A索要无果后,遂将A告上法庭,请问A犯什么罪?”

    将三哥的经典案例“白嫖”发给余乐乐,由于段落较长,张至诚分2次发的。

    这一个月的聊天,余乐乐给他的感觉是那种欲拒还迎的,他想试试余乐乐的段位。

    余乐乐这会儿有点懵,她有心想回个流氓,但张至诚发给她的确实是个法律问题。

    她先把问题抄在笔记本上,传给舍友同时也是班里公认的学霸王雪妮,结果好半会儿只得到了个“不清楚”的答案。

    然后又一一传给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最后得到的答案千奇百怪。

    她从里面找了几个比较靠谱的。

    “嫖娼罪?”,余乐乐发这3个字的时候其实挺糟心的。

    张:“嫖娼罪的定义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xing关系的行为,请问A付给B什么样的物质利益了呢?”

    张至诚这厮开始使用虎狼之词了,“xing行为”这个词实在辣眼睛,但法律确实是这么说的,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余:“强女干罪?”

    其实余乐乐知道这个不属于强女干,因为B是做小姐的,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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